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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税计划网站 第764页

税计划网站 第764页

  • 交通费抵扣“一二三四法”

    交通费抵扣“一二三四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笔者在实务中发现,许多纳税人对如何把握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一直比较困惑。在此,笔者结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总结交通费进项税额抵扣“一二三四法”,归纳了一些政策适用技巧,供读者参考。   一个时间点...

  • 会计差错更正后,计税基础咋确定

    会计差错更正后,计税基础咋确定

      据证券交易所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1月1日~2019年10月15日,共有80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其中,大部分公司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都涉及了损益的调整,会计利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需要关注的是,企业应按照调整后的会计利润重新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及时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多退少补”,避免后续损失。   据证券交易所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1月1日~2019年10月15日,共有80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其中,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都涉及了损益的...

  • 银行销售金融产品需注意哪些涉税事项

    银行销售金融产品需注意哪些涉税事项

      目前,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逐渐成为90后等年轻一代投资的主阵地,但是传统商业银行仍为金融产品销售领域的主力军。银行销售金融产品,需要缴纳哪些税?又需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呢?   一般来说,银行销售的金融产品主要包括基金、保险以及贵金属等三类产品。综合中国基金协会官网、中国建设银行官网等消息,记者发现,基金类产品按照期限结构主要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两大类。开放类基金主要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以及QDII基金;保险类产品范围较广,投资型保险、重大疾病险、终身寿险以及年金保险等;贵金...

  • 上海市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前,这些事一定要办(其他省市可参考)

    上海市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前,这些事一定要办(其他省市可参考)

      2019年11月1日上海市税务局将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新系统上线过渡期间(10月25日-10月31日)部分业务将暂停办理。   详情如下:   一 暂停时间 2019年10月25日0:00—10月31日24:00   二 暂停业务范围   (一)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系统;   (二)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电子申报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相关业务。   相关业务如下:   1.发票类   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含限额、限量调整)、增值税发票领用、退回、上传、补录、红冲、...

  • 小规模自开增值税专票指南及常见问题

    小规模自开增值税专票指南及常见问题

      第一步:首先,我们用已实名注册过的微信扫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再选择“事项办理”。   第三步:点击“发票”功能,选择“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第四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好资料后,提交系统核定。   第五步:待审核通过后,返回“涉税事项办理”,依旧选择“发票”,再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第六步:如实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申请表,等待最终审核结果。...

  • 【稽查案例】跨期财产保险费用未按规定扣除

    【稽查案例】跨期财产保险费用未按规定扣除

      【例】某化工企业2018年8月支付给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厂房及生产设备的企业财产保险费120万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已按规定抵扣),受益期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全部费用计入2018年度,这样是否可以呢?(注:根据真实稽查案例改编)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 当前有效发票及失效发票

    当前有效发票及失效发票

      一、有效税控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底实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通行费电子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15年1月1日启用税控新版)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2018年4月1日起税控)   二、有效非税控发票   6、通用机打发票(出租车卷式发票)   7、通用定额发票   8、通用手工发票   9、客运发票(出租车、火车客票,航空客票电子行...

  • 金融企业营销赠送个人所得税申报困扰如何破解?

    金融企业营销赠送个人所得税申报困扰如何破解?

      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很多金融企业的财务人员在我们微信群咨询,我们知道按照税法规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要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金融企业为了拓展客户...

  • 【最全汇总】七案例二十八问全面解析红字发票疑难问题

    【最全汇总】七案例二十八问全面解析红字发票疑难问题

      一、什么是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就是前期开具的发票,由于某种原因,发生错误,需要重新开具,重新开具前,要把前期已经开具的发票冲红,所以,开具红字发票,我们俗称“红冲”,意思是用红字发票进行冲账。一些老会计都会说“发票有误,当月作废,过月红冲”。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

  •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看老会计是怎么处理的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看老会计是怎么处理的

      公司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该如何平账?这些其他应收款绝大部分是无法收回的。当初之所以把它们作为其他应收款,应该有着许多现实的无奈。今天就为大家讲一讲其他应收款的涉税事项。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   1、凭票入账不等于找替票入账   会计人员有根深蒂固的“凭票入账”观念。很多会计人第一想法是找发票报销,却苦恼于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发票,于是想起了“邪路”,找替票报销,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会计人员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2、没有发票也可入账   如果费用果真发生了,没有发票该...

  • 非注册股东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会计处理

    非注册股东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会计处理

      一、政策背景: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第三十六条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二)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   2.投资方取...

  • 房地产项目搁浅可以简易计税吗

    房地产项目搁浅可以简易计税吗

      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建筑服务新老项目的增值税适用政策一直是相关纳税人关注的重点。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建筑项目烂尾搁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变更等多种因素,不少建筑业纳税人对计税方式的选择把握不准。   最近,笔者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企业2008年拍得一块商业用地,原计划建设酒店和商业综合体,酒店于2010年建成,但由于市场遇冷,商业综合体一直没有开工建设。2018年底,该项目被整体收购,重新办理开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由于该项目搁置多年,进项税额抵扣凭据很难取得,纳税人对该建筑项目能否以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式存在...

  • 九家上市银行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低于10%,解码公募基金通道避税“神器”

    九家上市银行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低于10%,解码公募基金通道避税“神器”

      来源:   部分银行所得税实际税负率大幅降低,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公募基金投资的大幅增加。公募基金不但具有免税功能,其收益率往往也高于国债、地方政府债。   近期,关于部分商业银行所得税实际税负率过低的话题,颇受市场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A股上市银行年报发现,32家上市银行中,有9家银行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低于10%,整体水平与2015年相比大幅降低。而各家上市银行的税前利润,与2015年相比,则基本上都有一定程度提高。   例如,某上市城商行2018年税前利润约为114.98亿元,但其...

  • 供热公司向地产企业收取尚未售出住房的供暖费,免增值税吗?

    供热公司向地产企业收取尚未售出住房的供暖费,免增值税吗?

      请教,供热公司向地产企业收取尚未售出住房的供暖费,免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

  • 解惑|价外费用,看过来

    解惑|价外费用,看过来

      国庆节第三天,“税月无垠”群就开张了——这是个不消停的财税群,一个喜欢探讨问题的财税群。这不,群主平地起雷,抛出某地税局的一提问:公司签订合同销售货物一批,现合同中一部分货物已交付,剩下部分因客户不需要了而取消,客户因取消部分货物向我司支付一定的赔偿款,请问此赔偿款是否属于价外费用,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问题涉及到违约责任、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价外费用的关系。   违约责任与责任承担   按照合同法,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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