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7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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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零申报,附加税费是否需要零申报?
问:我公司当期增值税零申报且我公司不是消费税纳税人,请问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否需要进行零申报? 大成方略:《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第二条的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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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登记前已报税销售业务转登记后退货如何开具发票
问:我公司已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前销售一批货物已申报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货物被退回,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开具发票? 大成方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七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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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能否冲减收入、是否需要报送资料?
问:我公司2019年11月通过代理销售了一批产品,合同约定产品不含增值税价款是20万元,按照合同价款的5%支付代理销售佣金1万元。请问我公司能否按照19万元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是否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佣金计算分配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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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播放宣传片能否按信息技术服务开具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家网络技术服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通过我公司的互联网平台播放宣传片,请问我公司能否按信息技术服务开具发票?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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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工艺品生产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
问:我公司是贵州一家苗族特色工艺品生产企业,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大成方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另行发布。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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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能否适用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
问:我公司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2019年11月新招录了10名残疾员工,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请问,我公司11月能否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大成方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一条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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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税务处理是否全部对价均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员:甲公司计划以其自持的子公司股权和部分现金为对价,收购我公司持有的子公司60%的股权,这部分股权公允价值8000万,原计税基础6000万,其中股权支付7000万,现金支付1000万。请问该股权收购业务是否可以选择企业所得税特殊税务处理方式,我公司取得全部对价是否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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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税
会员: 我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公司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该限制性股票分年解禁,请问员工取得解禁前的股息红利是否适用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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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员工个税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会员: 我公司和员工之间达成协议,由公司负担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请问,该部分由公司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大成方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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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面膜是否缴纳消费税
会员: 我公司是化妆品生产企业,请问生产销售面膜是否缴纳消费税?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第三条规定,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第一条规定,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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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报废车辆补贴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会员: 我公司是福建省的生产企业,购买的车辆已达到使用年限,按照国家的规定报废,将报废的车辆交给车管所,车管所按照财政规定给予一笔补贴,请问我公司取得的该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大成方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地方财政补贴不并入销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闽国税流[1995]57号)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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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能否同时享受
会员: 我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今年又开始研发新技术发生了研发费用,请问我公司能否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大成方略: 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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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是否缴纳增值税
会员: 我公司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将公司名下的一处厂房及生产设备分立到新公司,请问该分立业务是否缴纳增值税? 大成方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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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保留学籍参军期间能否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会员: 我是居民个人,儿子读大学期间保留学籍去参军,请问我在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能否继续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大成方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第六条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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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能否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会员: 我公司是北京市一家企业,将自用的房屋对外出租,董事会决议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会计处理中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以该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化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务处理能否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大成方略: 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