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6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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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与筹划:生产企业出口货样的增值税处理
出口货样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无权委托代理的出口企业专供订货外商参考的货物样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财税39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分为生产与外贸两种类型,出口货物分为自营和委托两种方式。实务中,出口货样参照出口货物的条件执行出口退(免)税、免税和征税政策,以下对这几种税务处理进行一一具体分析。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样免抵退税的处理 根据财税[2012]39号第二条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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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赠予,能避个人所得税吗?
编者按:在动产、不动产的产权变更过程中,税收无疑是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之一,其中主要涉及到的税种为所得税、流转税,在不动产领域,可能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因此,通过无偿赠予的方式能否实合法节税的目的,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形,分别讨论。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税制,依据“所得”性质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类,但是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有“所得”,无偿赠予,在法律上属于无偿让渡行为,赠与人并未取得实际“所得”,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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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纳税筹划的实施
目前,我国很多公司在设计高管股权激励体系时,往往忽视纳税问题,致使公司虽然投入了大笔资金,却往往达不到预想的激励效果。 实施股权激励纳税筹划,在现行庞杂的税收政策体系框架内,对各种激励模式的税收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将有助于公司规避纳税风险,降低激励对象的税负,增加税后收益,使薪酬方案达到最理想的激励效果。 股权激励主要可以分为股票期权激励和股票激励两种形式。根据税收政策的差异以及纳税筹划的需要,按照不同的结算方式,股权激励又可以分为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种形式。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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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赠的住房对外转让时的个税筹划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下发后,舆论众口一词表示“假赠与将彻底杜绝”。原先,房屋无偿赠与,只要缴纳3%的契税;而现在除了要缴纳5%全额契税外,再次转手时,受赠人还得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比正常的买卖缴税还高。将对正常的赠与需求产生,很大的打击,而且打击面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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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您筹划:股息变利息 税负低于0
甲、乙公司由于经营模式不同,投资者负担的税负显著不同: 一、分红模式 2016年6月,张某与另外两个朋友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甲,生产经营一年后赢利1000万元,三个股东商议每人分红100万元。 对于每人的红利100万元,涉及的税收分析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拥有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即企业向个人支付股息时,应代扣代缴个人红利收入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00*2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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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连年亏损子公司:先增资后注销最大限度弥补投资损失
背景资料 主营化工产品销售的A公司是某省B研究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A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多年亏损,净资产为负数,日常运转现金主要依靠母公司B研究院的往来借款,近5年亏损额为500万元。B研究院净资产5000万元,历年盈利,未来预期保持年所得额300万元。 A公司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资产类:银行存款1万元、应收账款100万元、存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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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筹划:解读武汉手盟网络科技股权转让
武汉手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系统维护,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息服务,2016年8月申请新三板挂牌。 先看看该公司究竟是如何进行股权转让税务筹划的。 2016年2月25日,该公司的5个自然人股东分别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了一家合伙企业,受让股权的合伙企业是海南瑞鑫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海南瑞鑫)。 从以上表格中可以看到:转让时有部分溢价,溢价率接近26%,按税务政策,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溢价不高,涉及的整体税务成本有限。 海南瑞鑫是何方神圣,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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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不动产经营租赁十大节税举措
不动产租赁收入是申报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其最大节税空间在于正确分解或降低计税基础。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试点方案以来,连续出台了不动产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新政策,纳税人应当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合理的适用税收政策,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虽然纳税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企业进行不动产租赁经营纳税筹划时,应在遵循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地规避相关税务风险。 出租不动产五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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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营改增“优质服务的背后”你是否选择了优质的税收?
自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以来,针对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营改增话题探讨一直就没有停止过,而跟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业,却分析很少,本人谈不上去填补空白,只是想为物业管理服务业的同仁们了解营改增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在今天这个服务至上的现代社会,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物业管理服务几乎已经做成了我们的“生活秘书”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项目囊挂了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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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旧房作为改造安置房转让税收筹划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文第二条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财税[2010]42号文第三条规定:“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只有“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纳税人,才可适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非“建造”者不可适用该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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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涉税处置的浙江模式
8月13日和14日,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全国各大高校、各级法院及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等理论和实务界750余名“破人”济济一堂,共商“破事”。浙江国税在僵尸企业处置和破产涉税处理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省局对系统内部下发了指导意见,温州国税和温州法院去年已经建立合作机制,省局也在和省高院积极沟通,争取出台全省统一口径的会议纪要,供税务机关、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参考。因此,论坛主办方邀请浙江国税分享一下相关探索和经验,笔者有幸被指派前去参会并作了《破产涉税处置的浙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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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规则下企业投资者借钱、还钱得算好日子
在这个社会,我们只要生存,就需要有经济来源,那就是收入,作为个体来讲,除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一些“公”字头收入或者不可抗力等情况外,大部分收入都是要不折不扣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现在这个社会,赚钱也开始抱团合作(你看NBA里杜兰特都加入勇士组四巨头了),都会找一个或几个搭档合作开个店面或者企业之类的。这肥水不流外人田,合作老板有困难,就跟企业借钱这也是常有的事,但是你得算好日子。 先说说合伙企业投资者这一类人。《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强化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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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节税举措
不动产租赁收入是申报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其最大节税空间在于正确分解或降低计税基础。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试点方案以来,连续出台了不动产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新政策,纳税人应当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合理的适用税收政策,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虽然纳税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企业进行不动产租赁经营纳税筹划时,应在遵循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地规避相关税务风险。 出租不动产五种应税行为,可选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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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税务筹划:村里不肯开租金发票
王老板的公司正在准备上新三板,在梳理历史问题,规范内部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问题有大有小,解决每一个问题都考验团队的智慧。 其中一个难题场地租金发票问题: 公司租赁的经营场地是村里建设的,根据签订租赁合同,每月租金10万元,过去村里不愿意全额开具租金发票,只愿意开4万元的租金发票,当时没有上市规划,王老板也就不理会还有6万元租金没有发票的问题。 现在需要规范,王老板找村里的干部协商开足10万的发票,增加的6万元租金对应的税务成本由公司自行承担。 村里的回复让王老板感到事情严重:就算自己公司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