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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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医保发[2022]25号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部分缴费工作进行明确的通知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部分缴费工作进行明确的通知 德医保发〔2022〕25号 2022-04-28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事业发展部、社会保障就业促进发展部)、财政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参保缴费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医保发〔2021〕5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德医保发〔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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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人社发[2022]8号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 济人社发〔2022〕8号 2022-04-2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高新区人力资源部、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财政局、税务局: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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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22]9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2〕9号 2022-04-27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 为减轻企业用工成本,经省政府同意,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即自2022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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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内容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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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 2022-04-2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3月28日省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周乃翔 2022年4月25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山东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等8件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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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科企字[2022]3号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修订印发《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修订印发《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青科企字[2022]3号 2022-04-21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依据科技部火炬中心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际,市高新技术企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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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税函[2022]33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青税函[2022]33号 2022-04-20 各区、市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在全市税务系统落实落细,根据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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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医保字[2022]16号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医保字〔2022〕16号 2022-04-20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兖矿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直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生育保险权益,现将生育津贴相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一)女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的,生育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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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字[2022]7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批复 鲁政字[2022]73号 2022-04-19 省退役军人厅、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提请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请示》(鲁退役军人发[2022]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对2022年退出现役(以部队下达的退役命令时间为准)并在我省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个人服现役年限,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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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坚强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会[2022]16号),决定2022年在全市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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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发[2022]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22]6号 2022-4-13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山东省实际,就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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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字[2022]7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政字[2022]70号 2022-04-13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发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山东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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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财税[2022]11号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中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范围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菏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中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范围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菏财税[2022]11号 2022-4-11 各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中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范围有关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鲁财税([202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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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和操作指引
最新、全面、实用的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和操作指引来了! 为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知晓掌握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政策特别是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进一步释放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红利,山东省税务局梳理了2019年以来新出台和延续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包含125条优惠政策规定),形成《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同时编写《退税减税政策操作指引》,明确每项税费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政策内容、适用条件、执行期限、政策依据,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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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医保发[2022]8号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54号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54号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医保发〔2022〕8号 2022-04-07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各县(市、区)税务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兖州煤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