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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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流[2001]3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武清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武清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地税流[2001]31号 2001-11-19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武清地税分局: 你区于2000年10月29日撤县设区后,当时考虑到你区实际情况,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暂按5%税率征收。为依法治税、体现税法的严肃性,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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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1]4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津地税所[2001]40号 2001-11-11 各地方税务分局: 为规范我市保险企业市场秩序,公平税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规定,结合我市情况,现将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是指凡参与保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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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1]3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1]39号 2001-11-11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77号)规定,现就加强我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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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1]3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住房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条款失效]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住房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条款失效] 津地税所[2001]36号 2001-11-02 税屋提示——依据津地税所[2006]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本法规第二、三条失效。 各地方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市政府批转了市房改办《关于全面推进住房货币分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1]59号),下发了《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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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局[2001]331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津劳局[2001]331号 2001-11-01 各区、县、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我局制定的《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1年11月1日 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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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1]3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所实行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所实行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地税所[2001]37号 2001-11-1 税屋提示—— 1.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09年8月3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 津地税企所[2009]1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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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的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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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01]4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中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中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税政[2001]42号 2001-10-26 各财政局、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做如下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1、 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我市仍按10000元执行。 2、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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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征[2001]1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交通局关于启用新版天津市汽车维修专用发票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交通局关于启用新版天津市汽车维修专用发票的通知 津国税征[2001]11号 2001-10-22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各区、县交通(运管)局、处、所: 为了加强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税收管理,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版“天津市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维修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维修发票”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汽车修理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维修费时使用。“维修发票”由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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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综[2001]65号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使用“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统一缴款书”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使用“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统一缴款书”的通知 津财综[2001]65号 2001-9-24 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商业银行、天津市农村信用社联社、国库各支库,各收费单位: 根据《印发<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款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津财综[2001]49号),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