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出租、 转让的纳税筹划
按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因而对企业的出资多少、是否追加资金或减少资金、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投资人一人做主。从权利和义务上看,出资人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正因为如此,《个人独资企业法》没有对投资者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作明确规定,对企业资金的增减也未作特别要求,所以给纳税人通过增资或减资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财产租赁收益的筹划?
个人独资企业既有生产经营性收入,又有财产租赁性收入,是将租赁性收入并入生产经营收入统一缴纳所得税,还是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需对这两种情况下的应纳税额进行计算比较,方能得出最经济的纳税方案。?
例1:某个人独资企业2006年度实现内部生产经营所得401000元,另外,固定资产出租取得收益191000元(年租赁收入201000元,与之相关的税费11000元)。?
方案一:将租赁财产作为企业财产,租赁收益并入生产经营所得统一纳税,则应纳税所得额总计为591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收入在501000元以上的,适用35%的税率,速算计扣除数为61750元,则应纳税额=(401000+191000)×35%-61750=131900(元)。?
方案二:将租赁财产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租赁收益按“财产租赁所得”单独纳税。生产经营所得为401000元,在351000~501000之间,适用30%的税率。则“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201000×(1-20%)-11000]×20%=31000(元):“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401000×30%-41250=71750(元)。投资者合计应纳税额=71750+31000=101750(元)。?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税额131900-101750=31150(元)。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该财产已作为企业财产,投资者可通过减资的形式将其转化为投资者个人的财产。?
二、财产转让收益的筹划?
企业财产转让与租赁的纳税筹划有相似之处,也有合并计算和分别计算两种情况,具体选择哪种方法合适,要视情况而定。?
例2:某个人独资企业2006年度实现内部生产经营所得401000元,另外,取得财产转让收益201000万元。?
方案一:该财产作为企业财产,转让收益并入生产经营所得统一纳税。则应纳税所得额为601000元,适用税率为35%,则应纳税额=601000×35%-61750=141250(元)。?
方案二:该财产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其他财产,转让收益按“财产转让所得”单独纳税。则“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201000×20%=41000(元):“生产经营”所得401000元,适用税率30%,应纳税额=401000×30%-41250=71750(元)。投资者合计应纳税额=41000+71750=111750(元)。?
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税额141250-111750=21500(元)。但是,如果财产转让收入为-101000元(即账面价值高于转让收入101000元。如某财产原值1001000元,累计折旧501000元,转让收入为421000元,相关税费21000元)。那么此时上述两种方案计算的应纳税额为:方案一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1000元(401000-101000),适用税率20%,应纳税额=(401000-101000)×20%-11250=41750(元)。方案二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为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401000×30%-41250=71750(元),投资者应纳税额合计=71750+0=71750(元)。可以看出,此时方案二比方案一多缴纳税额71750-41750=31000(元)。?
因此,由于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金额的生产经营所得及财产转让所得,会产生不同的结果。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增资或减资,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相互转化,从而改变适用税目和税率,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按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因而对企业的出资多少、是否追加资金或减少资金、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投资人一人做主。从权利和义务上看,出资人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正因为如此,《个人独资企业法》没有对投资者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作明确规定,对企业资金的增减也未作特别要求,所以给纳税人通过增资或减资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财产租赁收益的筹划?
个人独资企业既有生产经营性收入,又有财产租赁性收入,是将租赁性收入并入生产经营收入统一缴纳所得税,还是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需对这两种情况下的应纳税额进行计算比较,方能得出最经济的纳税方案。?
例1:某个人独资企业2006年度实现内部生产经营所得401000元,另外,固定资产出租取得收益191000元(年租赁收入201000元,与之相关的税费11000元)。?
方案一:将租赁财产作为企业财产,租赁收益并入生产经营所得统一纳税,则应纳税所得额总计为591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收入在501000元以上的,适用35%的税率,速算计扣除数为61750元,则应纳税额=(401000+191000)×35%-61750=131900(元)。?
方案二:将租赁财产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租赁收益按“财产租赁所得”单独纳税。生产经营所得为401000元,在351000~501000之间,适用30%的税率。则“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201000×(1-20%)-11000]×20%=31000(元):“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401000×30%-41250=71750(元)。投资者合计应纳税额=71750+31000=101750(元)。?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税额131900-101750=31150(元)。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该财产已作为企业财产,投资者可通过减资的形式将其转化为投资者个人的财产。?
二、财产转让收益的筹划?
企业财产转让与租赁的纳税筹划有相似之处,也有合并计算和分别计算两种情况,具体选择哪种方法合适,要视情况而定。?
例2:某个人独资企业2006年度实现内部生产经营所得401000元,另外,取得财产转让收益201000万元。?
方案一:该财产作为企业财产,转让收益并入生产经营所得统一纳税。则应纳税所得额为601000元,适用税率为35%,则应纳税额=601000×35%-61750=141250(元)。?
方案二:该财产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其他财产,转让收益按“财产转让所得”单独纳税。则“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201000×20%=41000(元):“生产经营”所得401000元,适用税率30%,应纳税额=401000×30%-41250=71750(元)。投资者合计应纳税额=41000+71750=111750(元)。?
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税额141250-111750=21500(元)。但是,如果财产转让收入为-101000元(即账面价值高于转让收入101000元。如某财产原值1001000元,累计折旧501000元,转让收入为421000元,相关税费21000元)。那么此时上述两种方案计算的应纳税额为:方案一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1000元(401000-101000),适用税率20%,应纳税额=(401000-101000)×20%-11250=41750(元)。方案二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为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401000×30%-41250=71750(元),投资者应纳税额合计=71750+0=71750(元)。可以看出,此时方案二比方案一多缴纳税额71750-41750=31000(元)。?
因此,由于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金额的生产经营所得及财产转让所得,会产生不同的结果。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增资或减资,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相互转化,从而改变适用税目和税率,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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