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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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2021-3-31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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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2021-03-2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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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2021-03-31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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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21]8号 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财税[2021]8号 2021-3-26 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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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会[2021]7号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1]7号 2021-3-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规划、全面指导未来五年的会计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十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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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高技[2021]413号 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1]413号 2021-3-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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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就业[2021]399号 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发改就业[2021]399号 2021-3-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返乡入乡创业园、基地、集聚区(以下简称返乡入乡创业园)是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群体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带动就地就近就业的重要载体,是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合理布局的重要依托,是加快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为破解制约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强化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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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202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税总发[2021]21号 2021-3-26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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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21]5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关税[2021]5号 2021-03-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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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近年来,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用途贷款在满足企业临时性周转性资金需求、提升企业持续运行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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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21]4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4号 2021-03-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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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关于拟撤销《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名单的公示(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关于拟撤销《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名单的公示(征求意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等文件要求,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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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农[2021]19号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1]19号 2021-3-26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农业农村(农垦管理部门)、林业和草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局: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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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2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1]6号 2021-3-26 (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切实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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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公告[2021]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贝宁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贝宁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3号 2021-03-16 按照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有关承诺,根据我国与贝宁共和国换文情况,自2021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贝宁共和国的97%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97%税目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税委会公告[2020]11号)特惠税率栏中标示为“受惠国LD”的8097个税目、“受惠国1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