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规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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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党工发[2021]74号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税务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税务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税总党工发[2021]74号 2021-10-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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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 2022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此次公开遴选国家税务总局共设置48个职位,计划遴选公务员66人。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总局公开遴选职位,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2022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2022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详细了解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栏、“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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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令2021年第6号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令2021年第6号 2021-10-27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5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易纲 银保监会主席 郭树清 财政部部长 刘昆 2021年10月27日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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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2021]83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 应急[2021]83号 2021-10-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已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应急管理部 2021年10月27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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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企业函[2021]25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1]256号 2021-10-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各培训承担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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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管函[2021]120号 海关总署关于有关国际组织变更名称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有关国际组织变更名称的通知 税管函[2021]120号 2021-10-26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现将署税〔1999〕565号文件附件一“国际组织(部分)”中的“联合国禁毒署”(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Drug Control Programme简称UNDCP)更改为“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The United Nations Off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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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社会[2021]150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1505号 2021-10-25 北京市、河北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岛市、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教育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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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4号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4号 2021-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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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财金[2021]81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21]810号 2021-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要求,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和组织评审,现确定以下34个地区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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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 2021-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应当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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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明电[2021]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1]11号 2021-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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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1]4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国办发[2021]40号 2021-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经国务院同意,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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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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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21]23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1]23号 2021-10-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年10月24日 (本文有删减)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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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令13届第100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 主席令13届第100号 2021-10-2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10月2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