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规 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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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公告[2021]3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公告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公告 中评协公告[2021]3号 2021-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告。 附件: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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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公告[2021]6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公告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公告 中评协公告[2021]6号 2021-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有关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制定了《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告。 附件:2021年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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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办[2021]12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1]12号 2021-3-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业务管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拟制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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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发[2021]7号 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1]7号 2021-03-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修订后的《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已经中税协六届十九次会长专题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税务师(注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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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2021]84号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1]84号 2021-3-11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文物局: 为规范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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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2021]83号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1]83号 2021-3-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确保公路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公路功能,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我们制定了《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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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地区[2021]34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上海浦东新区有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上海浦东新区有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 发改地区[2021]345号 2021-03-11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各国家级新区: 20世纪90年代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决策,批复设立上海浦东新区,掀开了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崭新篇章。30年来,上海浦东新区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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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函[2021]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1A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1A版的通知 税总函[2021]39号 2021-03-11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进出口税则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1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100.16.92.60)“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并将文库及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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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厅发[2021]18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18号 2021-3-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部门,中国外文局人事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们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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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2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2号 2021-3-10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20年11月19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14次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郭树清 2021年3月10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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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进一步提升审计意见有用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我会结合证券审计业务特点及资本市场监管需求,就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作出以下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其他证券服务业务中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可参照本指引。 一、错报与受限 (一)准则规定 当存在下列情形时,注册会计师应对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一是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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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7号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2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2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7号 2021-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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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21]5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发[2021]5号 2021-03-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完善,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加之预算管理中存在统筹力度不足、政府过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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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人函[2021]9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化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化的通知 建办人函[2021]97号 2021-3-5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升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服务水平,决定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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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会[2021]4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财办会[2021]4号 2021-03-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