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中央法规 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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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8]54号 国税总局关于酒类行业消费税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税总局关于酒类行业消费税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税发[1998]54号 1998-04-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1997年7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曾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酒类行业消费税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税函[1997]415号),要求各地于当年10月中旬以前对酒类行业消费税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局对各地上报的检查报告进行了汇总。现将各地检查发现的政策及征管方面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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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8]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8]53号 1998-04-1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自2011年3月1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各级税务机关的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在本级信访工作主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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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8]2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8]241号 1998-04-1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在执行我国对外签订的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称税收协定)第八条(国际运输),确定从事国际运输企业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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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8]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8]71号 1998-4-16 税屋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第103号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财税[2016]5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本法规自2016年5月1日起全文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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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协字[1998]23号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终止的若干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终止的若干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会协字[1998]23号 1998-04-16 税屋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第3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自2006年3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财政部令第24号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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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8]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生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1998]51号 1998-0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业经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于1998年4月10日和1998年4月8日相互致函,确认已完成《安排》生效的批准程序。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8年2月11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的关于《安排》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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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8]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8]49号 1998-04-15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本法规自2019年7月24日起全文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本法规第六条第四款中“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将十九条中“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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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8]229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税函[1998]229号 1998-0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做好组织考核评选工作。 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考核全国税务系统在城镇集体企业、单位(简称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根据《城镇集体所有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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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8]6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69号 1998-04-1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文到之前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由征收机关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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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8]1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龙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龙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189号 1998-04-14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民航总局《关于港龙航空公司开辟香港至福州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民航运函[1998]41号)转发给你局。对其中涉及的税收问题,请按照我国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国税发[1998]2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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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8]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68号 1998-04-1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对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文到之前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款由征收机关予以退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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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税[1998]197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免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填写规范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免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填写规范的通知 署税[1998]197号 1998-04-13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的有关规定,我署已以署税[1997]1062号文件下发了项目确认书的填制要求,为了适应国务院机构设置的变化,同时进一步简化、规范项目确认书的统一编号,以利加快审批速度,我们对署税[1997]1062号文件的附件八“关于执行进口免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统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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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外经贸资发第286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为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为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998]外经贸资发第286号 1998-0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文)(以下简称《税收政策通知》),现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规划[1998]250号)(以下简称《落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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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8]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8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8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8]47号 1998-04-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1997年,各级税务机关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共征收个人所得税259.55亿元,比1996年增收66.49亿元,同比增长34.4%。这是继连续3年高速增长之后,再次实现大幅度增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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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8]6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67号 1998-04-0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对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今年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由征收机关予以退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