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法规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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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办发[1996]131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42条如何执行的请示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42条如何执行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6]131号 1996-07-18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 你区扎兰屯市劳动局《关于对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42条如何执行的请示》(扎劳字[1996]2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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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1996]6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1996]64号 1996-07-17 税屋提示——依据财法字[1999]57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本文自1999.11.19日起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缓解监狱、劳教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支持监狱、劳教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在1997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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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3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所得税纳税检查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所得税纳税检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6]353号 1996-07-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税、公平税负原则,进一步做好外籍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工作,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的不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曾分别于1994年6月14日和1995年5月8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检查的通知》(国税发[1994]1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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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4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1996]433号 1996-07-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决定恢复使用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见财税字[1996]第8号)以后,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通知》(国税明电[1996]14号)、《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出口退税有关电子信息传递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信函[1996]35号)和出口退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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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综字[1996]68号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ATA单证册调整费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ATA单证册调整费的通知 财综字[1996]68号 1996-07-09 海关总署: 你署《关于申请收取知识产权备案费的函》和《关于申请ATA单证册调整费收费立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保证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ATA单证册海关监管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和《货物暂准进口公约》的有关规定,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同意你署在批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时,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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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1996]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1996]29号 1996-07-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摸清和准确掌握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的资产存量、结构及效益状况,理顺其产权关系,加强集体经济的资产管理,促进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1996年起在全国有计划地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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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2号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2号 1996-7-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进行清算,适用本办法。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三条 企业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的,依照本办法关于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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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发[1996]17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1996]17号 1996-7-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顺利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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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1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6]123号 1996-07-08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文自2006年4月30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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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1996]29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国发[1996]29号 1996-07-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预算外资金增长较快,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厂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近几年来有的地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擅自将财政预算资金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转为预算外资金,有些部门和单位擅自设立基金或收费项目,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流失,预算外资金不断膨胀。同时,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预算外资金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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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6]6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参与煤层气开采所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参与煤层气开采所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6]62号 1996-07-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鼓励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采我国陆上煤层气资源,现将有关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一、在我国开采陆上煤层气资源的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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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6]5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6]50号 1996-07-05 税屋提示——依据财税[2009]61号 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本文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现对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融保险业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金融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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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1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搞好增值税稽核分析工作进一步强化稽核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搞好增值税稽核分析工作进一步强化稽核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1996]120号 1996-07-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强化增值税稽核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偷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指标稽核分析法》(见附件),作为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的配套措施。现提出下列要求,请各地贯彻执行。 一、在配有计算机,尤其是已实行计算机管理征收业务的地区,原则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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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4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抵扣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抵扣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416号 1996-07-0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可否抵扣销项税额的请示》(京国税[1996]165号)收悉。关于中国车辆进出口公司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可否抵扣销项税额的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法规,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中国车辆进出口公司以易货贸易方式进口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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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4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联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联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6]417号 1996-07-0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0号]第二条第(九)中第一,二项规定,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或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上述规定中的"直接派往"应如何解释及联合国组织的范围应如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