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中央发布的规定 第2页
-
国税函发[1994]2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4]233号 1994-05-30 四川、河南、山西、江苏、安徽、湖南、广东、海南、陕西、湖北、北京、上海、新疆、西藏省、市、自治区税务局,重庆、深圳、沈阳市税务局: 近接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要求统一缴纳所得税的请示。按照国税发[1994]027号文件规定,考虑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的实际情况,为支持企业集团的发展,现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批复如下: 一、中国...
-
财综字[1994]6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停征“两金”后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停征“两金”后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综字[1994]61号 1994-05-27 税屋提示——依据财法字[1999]57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
-
国税发[1994]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4]131号 1994-05-27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6年4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内资企业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适应工作需要,我们制定了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供纳税人、税务机关和代理单...
-
国税发[1994]1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国税发[1994]130号 1994-05-26 税屋提示——根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6年4月30日起,本法规第二条第(一)项中“根据消费税法的规定,对于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或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部分废止、第(三)项条款废止。 ...
-
财商字[1994]278号 财政部印发《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及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及审批办法》的通知 财商字[1994]278号 1994-05-26 国务院有关部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总金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分金库: 为切实做好一般企业消费税、增值税的退付工作,我部制定了《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及审批办法》,现印发执行。 附件: 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及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财政部、...
-
劳办发[1994]169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劳办发[1994]169号 1994-05-26 税屋提示——本篇法规已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二)》(1999年8月3日发布)废止(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已有新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
国税发[1994]1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1994]129号 1994-05-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税字[1994]11号文件的法规,五月七日,我局以国税发[1994]121号发出了《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免增值税问题作出了具体法规。但由于文...
-
财预[1994]9号 财政部关于联营企业缴纳所得税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关于联营企业缴纳所得税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预[1994]9号 1994-05-25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16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分金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联营企业应当与其他企业一样,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这一规定,现对联营企业缴纳所得税后有...
-
国税发[1994]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27号 1994-05-23 接民政部来函,要求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取得收入继续给予免税照顾。新税制实施后,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的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一、营业税根据新的营业税条例法规,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不征营业税,对代销单位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法规征收营业税。 二、所得税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对社...
-
民福发[1994]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企业行政监督严格检查清理假冒福利企业的通知
民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企业行政监督严格检查清理假冒福利企业的通知 民福发[1994]18号 1994-05-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税务局: 为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更好地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国务院决定在税制改革后,仍然保持福利企业减免税政策的连续性。这对于发展福利生产,稳定社会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新税制实行几个月来,福利生产总体发展形势较好,残...
-
财会字[1994]20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关于企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会字[1994]20号 1994-05-19 税屋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自2011年2月2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矿局(厅):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已经国务院发布,并于1994...
-
国税函发[1994]187号 关于特准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各分公司办理退税登记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准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各分公司办理退税登记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4]187号 1994-05-19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反映,煤炭属国家集中统营的许可证出口商品,目前的出口形式是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负责对外签约,其分公司执行相应的出口合同。由于分公司没有煤炭出口经营权,不能办理退税登记,无法申请退税。考虑到煤炭出口经营的特殊管理体制,经研究,特准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所属在各地的分公司在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
[94]财预字第55号 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94]财预字第55号 1994-05-17 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央总金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分金库: 税制改革后,所有纳税人都必须依法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各项税。同时,为了保证新旧税制的平稳过渡,维护政策的连续性,支持企业发展,国务院确定,在一定期限内特定对一些行业和项目实行先征税...
-
国税油发[1994]11号 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取得的服务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取得的服务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油发[1994]11号 1994-05-16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89号文件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地区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派员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及合作油田联管会工作,所取得的服务收入如何征税问题,明确如下: ...
-
国税油函[1994]16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JHN石油作业公司出租“海皇”号油轮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JHN石油作业公司出租“海皇”号油轮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油函[1994]16号 1994-05-16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9]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9年01月0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广州分局: 你局国税油穗发[1994]37号文《关于JHN石油作业公司出租“海皇”号油轮应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