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规定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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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为进一步助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降税减费举措,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对我市印花税实行核定征收的部分应税税目的征收比例调整如下: 一、购销合同 (一)工业企业:工业采购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核定征收。 (二)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20%核定征收。 (三)外贸企业:外贸采购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核定征收。 二、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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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2018-09-26 为进一步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印花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部分应税税目,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确定如下: (一)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工业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核定征收。 2.商业零售企业:商业零售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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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发[2018]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鲁政发[2018]21号 2018-09-2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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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财税[2018]29号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财税[2018]29号 2018-09-10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各市税务部门要与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建立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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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字[2018]19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通知 鲁政字[2018]190号 2018-08-3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现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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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税函[2018]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鲁税函[2018]38号 2018-08-30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烟台、威海市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山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予以发布。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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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函[2018]10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适用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适用的通知 晋政函[2018]109号 2018-08-1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的合法性和执法统一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现就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修订前的适用问题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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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2018-08-1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全省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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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发[2018]1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鲁政发[2018]14号 2018-8-15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四新”“四化”发展方向,强化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创业投资品牌,培养一批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创业投资管理队伍,建设一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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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国家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成立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国家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成立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2018-08-15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后,执法职权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承继,执法主体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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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2018-08-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和《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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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2018-08-10 为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现将机构改革后启用的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山东省税务局印制新版发票,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边线使用大写汉语拼音“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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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2018-08-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依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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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发[2018]37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8]37号 2018-07-30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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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枣庄市各区(市)税务机构改革有关税收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枣庄市各区(市)税务机构改革有关税收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07-20 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和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枣庄市各区(市)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