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规定 第17页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问题解答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问题解答 一、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后,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购房人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但持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黄金租赁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等事项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黄金租赁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等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鉴于黄金实物需求群体逐年递增及黄金租赁业务迅猛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了有序并公平公正地服务于每一位会员和客户,现对黄金租赁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开具时限以及业务规范规定如下: 1.从2013年7月1日起,专用发票于黄金实物归还后第一个工作日算起的三十天(自然日)内开具,会员或客户在此期间内应填写正确的《实物黄金租赁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表格,并传真至交易所财务部(021-33662122,3366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