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国税发[2014]44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国税发[2014]44号 2014-3-17
各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各直属单位及局内各单位:
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解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同时将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市国税局稽查局或市地税局征科处。
一、成立专门机构,统筹进户执法
市国、地税局主要领导为规范进户执法工作的总负责人,领导和督促此项工作的切实开展,分别成立由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地税局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局协调小组),对进户执法的事项进行统筹和管理。国、地税协调小组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制定方案,统一安排进户执法工作。
各区县局应成立相应的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辖区内所有进户执法工作,切实减少纳税人办税负担。
二、结合“春风”行动,清理执法项目
为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切实解决“重复检查”问题,市局协调小组将在4月8前完成全市税务进户执法项目的清理,取消进户执法前提已不存在的、进户执法作用不大的相关进户执法项目。各协调小组应按照要求按时完成。
三、搭建信息平台,确保规范管理
市局协调小组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引领,开发完成《进户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将进户执法事项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切实解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
四、纳入绩效考核,纠正违规行为
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是切实转变税务机关职能的重要举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体现,利国利民,意义重大。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已将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违规进户执法行为,市局将立即纠正并通报批评。
五、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分别制订规范进户执法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规范进户执法具体操作办法和流程。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另行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