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升级的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8号公告《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的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将正式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受此影响,我局网上申报系统定于6月28日00:00-6月29日24:00进行升级,升级期间系统将暂停使用,升级完成后恢复使用。现就相关升级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在原有报表基础上新增:第8栏(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第14栏(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修改:第10栏(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9行))、第17栏(应补(退)所得税额(12行-13行-15行-16行))、第19栏(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在原有报表基础上新增:第12栏(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表间关系未变动。
二、升级范围、时间及方式
升级范围:凡在我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网上(电子)申报纳税人均需要进行升级。
升级时间:在我局完成系统升级后,即6月30日00:00后,纳税人才可以进行升级操作。
升级方式: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在线升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客户端软件具备自动在线升级功能,软件在联网状态下登录时自动获取升级文件并完成升级或登录系统后选择菜单【软件升级】-【在线升级】。
2、离线升级:登录http://www.tc12366.com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获取软件升级包,并在申报软件中选择菜单【软件升级】-【离线升级】,选择下载到本地的升级包所在目录,系统会自动读取升级包进行升级。
3、需要重新安装客户端软件的纳税人可登录http://www.tc12366.com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完整的安装程序。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使用PC机申报的纳税人,直接登录网报系统使用即可,B/S客户端由市局统一负责升级维护。
2、使用手机申报的纳税人,目前仅提供了Android版的自动联网升级,用户点击“允许升级”后,软件会自动升级覆盖安装。iPhone版暂无法及时升级,但所得税季报零申报仍可使用,仅所得税季报有税申报无法使用。待iPhone版手机申报软件完成升级后,我局将另行发布通知。
3、在升级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商天畅公司,咨询电话:95105151,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