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iso体系认证
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地方法规北京市京税检[1992]839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处理偷税、抗税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税检[1992]839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处理偷税、抗税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处理偷税、抗税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税检[1992]839号             1992-11-18

各区、县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分院、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偷税、抗税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两院一局规定”)。

执行以来,对推进依法治税,惩办偷税、抗税犯罪行为,保证国家税法的贯彻实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此决定对北京市“两院一局规定”予以废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税务局

1992年11月18日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bj-fg/2911.html
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重庆iso体系认证_重庆法律咨询_渝企惠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

免费预约专人一对一服务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筹划/企业实缴/知识产权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