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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地方法规北京市京发[2017]20号 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京发[2017]20号 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发〔2017〕20号              2017.9.16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6日   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以首善标准,率先行动,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推动创新发展和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充分发挥首都科技和人才优势,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加快“智慧政务”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首善标准,坚持改革创新,精准施策、重点突破,持续推进、务求实效,努力把北京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成为我国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排头兵”。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     1.纵深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141项工作任务,同步推进《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新一轮开放措施落地。在放宽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六大重点领域市场准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竞争性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深入总结综合试点经验,类比国家自贸区有关政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支持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和大兴区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制定服务业扩大开放先行先试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相关区委区政府)     2.进一步扩大利用外商投资。加强政策集成创新,制定本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确需境外投资者提供信息外,统一内外资企业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的标准和时限,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深化外资企业“一窗受理”改革,实现外资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落实国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备案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对外商投资旅游类项目,探索试行分级下放核准事权。借助京交会、京港洽谈会、科博会等平台,积极吸引外商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委区政府)     3.不断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市属国有资本一般不再以独资增量的方式进入完全竞争领域。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本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具体办法,切实解决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加大民间投资示范项目推介力度,加快推出一批棚户区改造等示范项目,持续推出本市重点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重大项目办)     4.大幅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制定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再压减50%的核准事项。完善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审批“一张网”。对企业投资项目统一赋予项目代码,关联各环节审批信息,方便企业查询。建设投资项目电子证照库,实现在审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批复、证照等信息共享,减少企业重复申报。研究推进规划意见书和土地预审合并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大幅精简前置审批事项,并在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逐步推广。率先制定竣工联合验收具体管理办法,推进投资项目全链条“放管服”改革。建立科学合理、责权利相统一的规划分级管理模式,合理配置区级规划实施自主权。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全市统一的土地电子交易功能,实现土地出让网上交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区委区政府)     5.巩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在“七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商务、公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及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相关证表,实现涉企事项“多证合一”。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领域互认互通。总结海淀区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经验,逐步扩大以全程网上办理、实名身份认证、智能填报审批、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执照应用为核心的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范围,实现行政办理人员与企业申请人“零见面”。对无税控设备的纳税人推行简易注销方式,实现纳税人在线自行申报和办理注销。制定准入前信用承诺等配套制度,探索实施“结果登记制”模式。推进工商税务登记迁移一体化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探索推进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的登记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北京海关、北京检验检疫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编办、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6.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公布市区统一权力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各类证明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行政许可证件清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单等6张清单,制定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规范事项基本要素。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构建普惠化智慧惠民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北京通”和“一证通”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加大审批部门对进驻窗口授权力度,促进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审批,实现数据“一次汇聚、多次共享”,打造“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对外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做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领办代办等服务方式。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集中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办、其他涉及政务服务的相关部门)     (二)营造更加便利的贸易环境     7.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广“汇总征税、自报自缴”方式,不断提高货物通关效率。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北京试点建设,探索京津冀区域“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开发“e检”平台,实行无纸化通关通检模式,推动企业申报数据跨系统共享、多部门共用。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方式,对高信用等级企业降低查验率,全年出口平均查验率控制在2%以内。推进中关村生物医药国检试验区和平谷口岸食品农产品国检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检验检疫先行先试政策。在交通枢纽等条件成熟场所试点建设城市候机楼,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安全、高效、透明、便捷的服务贸易综合示范区。鼓励利用保税进口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动在市区设立跨境电商体验店,吸引境外消费回流,促进内外贸易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办、 市国税局、北京海关、北京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8.服务在京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需求。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完善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协同服务机制。加强境外投资真实性审查。采取以投资带动工程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实现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向国际产业链高端延伸,带动技术、产品、设备和服务“走出去”,推动在应用中国技术和标准开展海外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发挥“一带一路”城市商会联盟、境外友好商(协)会等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作用,推进与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以及全球重要城市投资促进机构和商(协)会的合作,加快构建境外投资经贸合作伙伴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投资促进局、市贸促会)     (三)营造更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9.加强产业政策精准引导。严格执行、适时修订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进一步明确本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分行业研究出台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政策。构建全市统一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统筹发布各区各部门产业发展政策和企业扶持政策。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指导意见,建立各分园考核评价体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编制重点产业功能区发展指数,进一步提高重点产业功能区投入产出效率,促进提质增效升级。在符合各类规划的前提下,对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出台加大市级财政对各区个人所得税征收奖励力度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规划国土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10.不断优化首都科技创新环境。举全市之力建设“三城一区”主平台,制定中关村“1+4”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支持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制定实施北京市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加快推进国际一流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设立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投向高端“硬技术”创新和前端原始创新,引导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在京转化。加大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28条政策措施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细则。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研究探索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研究扩大科技创新券接收单位范围,为更多小微企业和优秀创业团队提供创新支持。完善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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