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656页
-
税务筹划之项目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
税务筹划始终是着眼于房地产开发各个不同的开发节点,立足于战略与经营层面,而进行的统筹与规划。而对于项目开发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也是一重要的关注点。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1)我国地域间税率差异较大,但这种差异随着内外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逐渐减少,目前还是存在;对于个别地区,会有区域对企业落户实行奖励政策,或者税款返还政策。这些对企业所得税有优惠的地方,选择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哪种形式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税收成本的节约,也要看项目公司和总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 2)国家或者地...
-
六月,农产品“筹划”送钱最后机会!
六月农产品抢购“筹划”忙 依据财税〔2017〕37号的规定,从七月开始,一般企业卖农产品从以前的13%变成了11%,买取得的发票抵扣也从以前的13%变成了11%,这样一来,就形成了税率差,于是农产品小筹划就产生了。 例.大世公司正常情况下,六月、七月分别都购进农产品500万,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然后以650万出售。 这时候,一般情况下: 六月共缴增值税=650÷(1+13%)*13%-500*13%=9.78万元; &nb...
-
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开发商与被拆迁方的税费分析与税务筹划
不少地产行业人士问及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开发商的视同销售、成本抵扣以及被拆迁人的税费处理问题。考虑到实务中各地的税务部门对该问题亦无统一的认识,笔者特作相关梳理,以便读者对该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 一、关于被拆迁方的税费分析及税务筹划 (一)增值税 被拆迁方因被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所得是否需缴纳增值税一事一直存在争议,营改增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7]969号)答复:“对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
个性化服务:应当招聘谁做司机?
投资人李光于2013年1月1日成立的光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了4年后,取得了丰厚的收益。2016年底他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情况综合分析时发现,他的公司从2017年开始税收负担将会有明显的增长,因为公司开办时购进汽车的进项税已经抵扣完毕,折旧(按4年计提)也提完了,投资成本也收回了……按照正常的技术分析,公司的小汽车还能够使用4年,那么,如何降低未来4年的税收负担呢? 尽职调查: 为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李光聘请上海普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专家为其服务。咨询专家根据《税收筹划业务规则(试行)》(中税协发〔201...
-
小举措,大效果——税务筹划的魅力
由于房地产行业税负之重,税务问题一直是房地产企业的心头患。而税务筹划的魅力便在于:一个小举措即可为企业节省大额税负。智慧源近日为一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提供税务筹划服务,通过将部分项目开发工作人员的薪资支出由管理费用转移至开发间接费用,成功为此公司节税超过1000万元。智慧源现将此税务筹划举措与大家分享。 此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下设有总裁办、财务中心、人事部、设计部、工程部、成本中心等部门。于税务筹划之前,财务部将所有部门员工的薪资开支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属于开发费用范畴,无法据实扣除。据财法字〔1995〕6号...
-
营改增后,签“甲供材”合同,如何才能更省税?
一、 营改增前后,增值税计税依据的变化 营改增以后,“甲供材”跟营改增之前相比,发生了一个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增值税计税依据发生重要变化。 营改增之前,甲方购买设备、装修材料,是不交营业税的,但是,除了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都是需要交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施工企业。 案例1:以1000万的工程为例,材料费600万,劳务费400万,施工企业跟业主签甲供材合同。 营改增之前,施工企业只能从业主手里拿到400万的工...
-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的增值税筹划
税法规定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俗称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半年奖和季度奖应平摊到每月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1:2016年李某在行政单位任职,每月应税工资薪金(已扣除“三险两金”等免税项目...
-
在境内无住所个人如何缴纳个税
税收优惠 在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由于在中国境内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境...
-
分次发放年终奖“现金+债权”处理可节税吗
《中国税务报》2017年2月10日第7版,邱晓玲《分次发放年终奖“现金+债权”处理可节税》一文认为:年终奖分次发放,采取“现金+债权”方式,一部分实际发放,另一部分计入“其他应付款”,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将这两部分合并计算,可以节省个税。笔者对此持不同观点,该处理将产生纳税风险,不能节税。 个人所得的形式和支付方式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