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417页
-
国税发[1997]9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1997]96号 1997-06-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
署税[1997]481号 海关总署关于试行从量关税、复合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试行从量关税、复合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署税[1997]481号 1997-06-09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对啤酒、原油和部分感光胶片试行从量关税,对录(放)像机和摄像机试行复合关税的商品及其税则号列、税率已经确定(详见附表一),自1997年7月1日起正式试行。为保证这一税制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附表一所列试行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的商品名称仅是现行《海关...
-
国税发[1997]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7]92号 1997-06-04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文自2006年4月30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
-
署税[1997]463号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从科威特、阿联酋两国进口原油、化工品适用优惠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从科威特、阿联酋两国进口原油、化工品适用优惠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署税[1997]463号 1997-06-02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从科威特、阿联酋两国进口原油、化工品适用优惠税率的通知》(税委会[1997]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已多征税款准予退还。 附件: 关于从科威特、阿联酋两国进口原油、化工品适用优惠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1997]14号&n...
-
国税函[1997]3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济南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外籍雇员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济南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外籍雇员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333号 1997-06-02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外籍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鲁国税涉[1997]56号)及其附件收悉。济南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称变压器公司)是济南志友股份有限公司与德国西门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履行投资合同,×××先生和×××先生(以下称外籍雇员)受德国西门子股份有限公司委...
-
财税政字[1997]14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卫星发射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卫星发射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函 财税政字[1997]142号 1997-06-02 国务院办公厅: 你办秘书二局转来人民银行报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及有关问题的请示》(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我部就有关财、税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卫星保险营业税问题《请示》提出,为支持航天事业发展,壮大卫星保险专项基金,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卫星承保能力,对保险公司承保卫星保险除免征所得税外,不论卫...
-
国税明电[1997]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明电[1997]21号 1997-06-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解决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库存积压问题,总局曾以国税明电[1996]45号文件通知各地,将部分十万元版专用发票改为小面额专用发票在本地使用。由于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库存量较大,上述措施尚不能完全解决库存积压问题。根据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会议的讨论情况...
-
国税函[1997]2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7]298号 1997-06-0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区《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藏国税函[97]第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1号)法规,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承包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该文所述的“国防...
-
国税函[1997]3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西屋电气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检验等劳务适用税目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西屋电气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检验等劳务适用税目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329号 1997-05-29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检验等劳务适用税目税率的请示》(苏地税函[1997]037号)收悉。文中请示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在我国境内向我国有关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及检验等劳务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即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在向我国企业销售机器设备时提供的技术服务和检验劳务...
-
劳动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法规
劳动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法规 劳部发[1997]181号 1997-05-29 第一条 为了明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产权关系,保障国家、集体和其他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服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其为就业服务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 本法规所称劳服企业是依法持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
-
劳部发[1997]181号 劳动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法规
劳动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法规 劳部发[1997]181号 1997-05-29 第一条 为了明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产权关系,保障国家、集体和其他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服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其为就业服务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 本法规所称劳服企业是依法持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 第三...
-
署税[1997]441号 海关总署关于内地去港澳加工运回的印刷品恢复按法定税率征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内地去港澳加工运回的印刷品恢复按法定税率征税的通知 署税[1997]441号 1997-05-28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从港澳地区进口印刷品计征关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1997]9号)规定,决定自1997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国发[1985]141号文批转的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采取措施从严控制去港澳印刷的报告的通知》中有关进口关税的规定。据此,自7月1日起,对内地去港澳加工运回的印刷品一...
-
财预字[1997]286号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全文失效]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全文失效] 财预字[1997]286号 1997-05-28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12年第72号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本法规自2013年1月1日起全文失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 &nb...
-
署税[1997]442号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零售包装农药成药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零售包装农药成药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署税[1997]442号 1997-05-28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小包装农药成药进口关税问题的通知》(税委会〔1997〕13号)的规定,自1997年5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对税号38081019、38082010和38083011项下、办理了特定登记手续、专用于农田、果树的进口农药成药,不论其包装的重量或体积均实行4%的进口暂定优惠关税税率。在此之前多征的税款准予...
-
财税字[1997]7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设备、材料免征进口税收的补充通知[全文失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设备、材料免征进口税收的补充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字[1997]76号 1997-05-28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16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海洋石油总公司、新星石油公司、地矿部: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