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财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际发展合作署、银保监会、证监会、邮政局、外汇局、知识产权局,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规划》细化落实政策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请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按照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配套措施,指导并支持各地方做好《规划》落实工作。
三、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商务部
2021年11月18日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目录
一、发展环境
(一)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外贸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货物贸易结构
(二)创新发展服务贸易
(三)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
(四)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
(五)构建绿色贸易体系
(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七)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八)深化“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
(九)强化风险防控体系
(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深化外贸“放管服”改革
(三)优化财税政策工具
(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六)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枢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对外贸易发展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积极扩大进口、优化出口,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迈上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面对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蔓延、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等重大风险挑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我国外贸展现出极强的韧性和蓬勃的活力,取得显著发展成就,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共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成为对外贸易第一大国。2020年,我国货物与服务贸易总额跃升至全球首位,贸易伙伴扩展至230多个国家和地区。货物贸易总额从2015年3.95万亿美元增至2020年4.65万亿美元,年均增长3.3%,国际市场份额从13.8%提升至14.7%,2017年起连续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服务贸易总额从6542亿美元增至6617亿美元,稳居全球第二,服务出口年均增速达5.1%。
贸易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新兴市场占货物进出口比重达58.6%,较2015年提高2.7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进出口占比达18.4%,提高3.6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达59.5%,提高1.9个百分点。一般贸易进出口占比达59.8%,提高5.8个百分点。消费品进口占比达10.8%,提高3个百分点。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进出口比重达44.5%,提高17.1个百分点。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跨境电商综试区增至105个,区内企业建设海外仓超1800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较2015年增长9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至31个,出口规模增长3倍。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增至28个,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转型升级,42个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加快建设,“一试点、一示范、多基地”服务贸易平台体系基本建立。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
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出台贸易高质量发展、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等重要文件,明确新形势下外贸发展方向和任务。多轮稳外贸政策措施及时出台,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外贸“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原油等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十三五”末进口关税总水平降至7.5%,出口退税进度不断加快,贸易便利化协定全面落实,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发展贡献更加突出。外贸有力促进了国内产业转型、消费升级和国际收支平衡,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达1.8亿。边境贸易有效助力了脱贫攻坚、兴边富民。“十三五”时期,我国进口对全球进口增长贡献率达34.9%。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新签和升级8个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功签署。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提出一批中国方案,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推动南南合作和促贸援助,为全球经济治理作出积极贡献。2020年向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防疫物资,有力推进了国际抗疫合作。
(二)外贸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外贸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变化。
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一是制度优势更加显著。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经济长期向好,产业体系完备,市场空间广阔,人力资源丰富,为外贸发展提供了多方面条件。二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重大机遇。畅通国内大循环有利于更好吸引全球要素资源、提升贸产融合水平,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有利于优进优出、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三是国际合作空间依然广阔。各国分工合作、互利共赢是长期趋势,共建“一带一路”迈进高质量发展阶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高,国际社会希望更好分享我国发展机遇,期待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更重要作用。四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快速发展,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数字化和绿色转型步伐加快,外贸创新发展潜力巨大。
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
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和反复,国际商品和要素流动受阻,发达经济体政策外溢影响持续显现,外部需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强。二是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愈演愈烈,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贸易壁垒增多,贸易摩擦加剧,贸易规则更趋碎片化。三是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难度加大。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区域化、本土化趋势更加明显。国内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达到瓶颈,外贸传统竞争优势弱化,新优势亟待培育。四是贸易安全发展面临新挑战。粮食、能源资源、关键技术和零部件等贸易安全水平有待提升,应对贸易新议题挑战的能力需加快培育,外贸高质量发展风险防控体系需不断完善。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外贸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贸易创新发展为动力,统筹贸易发展与安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将创新作为引领外贸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外贸领域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外贸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
坚持绿色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贸易发展道路,协同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紧紧抓住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机遇,依托我国丰富的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技术与贸易发展深度融合,不断壮大外贸发展新引擎。
坚持互利共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更加重视进口的作用,提升出口质量,促进贸易平衡发展,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体系重塑,扩大与贸易伙伴利益交汇,促进共享中国发展成果。
坚持安全发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有机统一,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增强在对外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贸易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货物贸易规模优势稳固,国际市场份额稳定,进口规模持续扩大,外贸主体数量稳中有增。服务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出口增速高于全球平均增速。
协调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发展更加协调。贸易业态模式创新活力充分释放,数字化水平快速提升。绿色贸易在绿色转型中走在前列。
畅通循环能力进一步提升。内外贸一体化程度明显提升。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能力逐步增强。贸易通道更加畅通。国内国际贸易规则衔接更加紧密。法律、物流、支付、结算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
贸易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达到更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稳步构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更加紧密,与全球贸易伙伴关系更加牢固。
贸易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粮食、能源资源、关键技术和零部件进口来源更加多元。贸易摩擦应对、出口管制、贸易救济等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展望2035年,外贸高质量发展跃上新台阶。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进出口更趋平衡,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达到全球先进水平,维护全球贸易合法合规,对全球经济发展和治理体系改革贡献更加突出。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货物贸易结构。
优化国际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进口来源地和出口市场。加强细分市场研究,继续深化与发达经济体贸易合作,积极拓展与亚洲、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贸易。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开拓一批重点市场、扩大进口来源。加快贸易畅通建设,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消除双边贸易障碍。加大参展办展支持力度,打造国内精品会展平台,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展对外贸易。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国别贸易法律政策研究,及时发布政策和市场信息。
优化国内区域布局。加强外贸发展与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支持东部地区对标国际高标准贸易规则,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提高贸易质量和效益。支持中西部地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构筑陆海新通道,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提升中西部地区贸易占比。支持东北地区扩大开放,落实中俄远东合作规划,积极参与大图们倡议等区域合作机制。创新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外贸合作机制,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
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促进自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进口。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和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推动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类企业在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合作。推动纺织服装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提高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比重。与国际社会合作打击非法采伐、野生动植物等非法贸易。
优化经营主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提高企业在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协同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业态等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建立针对各类主体的精准服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困难。进一步完善行业出口竞争自律公约,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企业有序参与国际合作。
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品牌、质量和渠道建设,强化产业根植性和贸易保障能力。提升加工贸易。加强转型升级示范区和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新业态、产业链供应链效率提升、要素配置等试点示范,推动创新发展。发展其他贸易。持续推进边贸政策落地,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稳边安边兴边。推动对台小额贸易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探索发展各类新型贸易方式。
优化贸易促进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四大平台功能,实现越办越好。继续办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一步提升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发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在各自领域的展会平台作用。打造一批双边区域性展会平台。支持各地培育一批地区性展会平台。发挥好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和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发挥线上贸易平台作用。
专栏1、优化货物贸易结构重点举措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完善办展办会模式,促进展会、外交、经济、人文“四合一”,持续打造国际一流博览会。坚持虹桥国际经济论坛世界级高水平论坛定位,聚焦前沿问题,凝聚多方共识,形成虹桥智慧。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创新体制机制、商务模式,积极探索综合展的专业化发展路径,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进口出口融合、展览活动融合。展示中国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产品升级的最新成果,扩大国际影响力、辐射面。发挥全方位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在更高层次上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外贸创新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围绕“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两大功能定位,培育一批监管制度创新、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模式灵活的进口示范区。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重视农产品及资源类产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进口。优化进口产品营销模式,支持发展进口新业态,提高监管便利化水平。
贸易双循环企业培育工程。在全国范围内培育约500家首批贸易双循环企业。以国内国际市场协同相促、创新驱动突出、竞争实力强劲、带动作用明显等方面为重点,总结成熟经验做法,引领更多外贸企业成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体。
边贸富民强边工程。加快修订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落实好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政策并做好评估工作。实施“百企入边”计划,吸引逾200家企业到边境地区开展落地加工。全面落实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制度,扩大进口商品种类,满足落地加工企业原材料需求,发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在边境地区培育3-5个特色商品商贸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边贸商品市场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提升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与重点国家新建、重启边贸工作组。
(二)创新发展服务贸易。
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扩大研发设计、节能降碳、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推动医疗等生活性服务进口。提升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出口规模。推动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鼓励成熟产业化技术出口,推动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语言服务、地理信息、农业生产、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走出去。拓展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促进版权有效应用,扩大文化服务、中医药服务、专业服务等出口。
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进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培育云外包、众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发展研发、设计、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外包。鼓励对外发包,助力构建稳定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利用5G、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数字制造外包。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优化示范城市布局,开展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
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建立健全数字贸易促进政策体系,探索发展数字贸易多元化业态模式。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培育数字贸易示范区。完善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研究相关统计方法。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
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提升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作用,率先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成效明显的地区升级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示范区,支持地方建设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专栏2、创新发展服务贸易重点举措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提高服贸会发展质量,强化服贸会在引领行业全球前沿理念、先进技术、创新成果、行业标准等方面的功能,提升市场吸引力、国际关注度和全球竞争力。完善服贸会发展机制,健全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特点和需要的办会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服贸会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推动形成更多务实合作成果,将服贸会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一流展会。
全球服务贸易联盟。推动组建全球服务贸易联盟,搭建服务贸易领域行业协会、市场主体、专业机构等对话交流与合作平台,推动开展各国政策对话、经验交流与务实合作,培育多样化合作伙伴关系,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产品。
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完善促进政策体系,做大做强文化、数字服务、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总结推广基地建设经验。在知识产权服务、语言服务、地理信息服务、农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研究新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引领带动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服务外包转型升级行动。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服务设计中心。鼓励更多中西部地区城市申请创建示范城市。赋予示范城市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功能,推广一批示范城市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
(三)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
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探索跨境电商交易全流程创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打造要素集聚、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园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深化国际合作,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加强跨境电商能力建设。
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深入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设立综合评价指标,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更好发挥试点区域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试点探索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带动作用强的示范企业、一批体现地方产业特色的自主品牌,带动地方产业升级和外向型经济发展。
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厘清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权责,完善政策框架体系。鼓励各地创新配套措施,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规范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支持建设集成外贸系统服务和畅通外贸要素流动的高效平台。
加快海外仓发展。推动监管创新,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建设海外仓。培育一批在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发展、多元化服务、本地化经营方面特色鲜明的代表性海外仓。鼓励海外仓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加快推进海外仓标准建设,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推进海外仓数字化发展,探索建立海外智慧物流平台。依托海外仓建立完善覆盖全球、协同发展的新型外贸物流网络,打造优化国际供应链布局的智慧载体。
推动保税维修发展。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动态调整维修产品目录,扩大维修产品范围。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综合评估后自主支持开展,并承担监管责任。
支持离岸贸易发展。创新金融监管,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提升审核效率,对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离岸贸易。探索培育一批风险控制能力强、内部合规制度健全的离岸贸易经营主体。推动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离岸贸易行业组织。
专栏3、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重点举措
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跨境电商“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规则和标准建设专项行动、出海专项行动、创新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全球领先的跨境电商企业和产业园区、一批高质量交流载体、一大批复合型人才。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国际规则探索和标准建设。发挥跨境电商优势,有效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打造数字化外贸供应链,为企业出海、产品出海、品牌出海提供便利,推动生产、服务、营销、业态模式等创新。
海外仓。实施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广经验做法,强化主体培育,推进标准建设,加强人才培训,鼓励引导多元化建设海外仓。支持海外仓对接各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国内外电商平台,推动数字化发展。优化物流协作,深化国际合作,完善覆盖全球、布局合理的海外仓服务网络,探索创立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深化与境外上下游企业互利合作。
(四)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
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动外向型产业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搭建云展会等线上平台,促进数字化营销。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通关智能化。持续推进进出口许可证件无纸化。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打造融合高效的跨境智慧仓储物流体系。鼓励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售后服务质量,推广智能诊断、远程运维等数字化售后服务模式。推行贸易融资、跨境支付等金融服务线上化场景应用。加快在贸易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
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促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提升交易效率。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积极支持旅游、运输、建筑等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推动跨境服务供需精准匹配。
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支持生产型外贸企业开展产品研发等全价值链数字化转型。鼓励贸易型企业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提供智能、便捷、高效的服务。引导外贸企业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贸易数字化服务商为外贸企业提供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协同推进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政策环境。研究出台促进贸易数字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规则标准,推动贸易数字化国际合作。鼓励地方开展贸易数字化实践探索,总结推广发展经验。完善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推动外贸大数据应用。搭建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组织提供精准化数字展示和撮合服务。搭建贸易数字化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构建开放包容、健康有序、协同发展的贸易数字化生态体系。
专栏4、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重点举措
数字强贸工程。构建贸易数字化“点、线、面、区”立体发展格局。培育贸易数字化先行企业,在全国遴选创新潜力大、竞争力强的贸易数字化转型企业,打造标杆示范。实施贸易数字化“牵手”计划,加强贸易数字化服务商与外贸企业对接,帮助广大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行动,提升基地数字化水平。打造贸易数字化领航区,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创新政策、完善规则、营造环境。
(五)构建绿色贸易体系。
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支持认证机构加快拓展绿色低碳贸易认证服务,促进国际合作和互认。推动国内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转型,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
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工贸易产业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绿色转型,强化评价体系绿色发展导向。持续推进“绿色展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展会,打造高水平、高标准、高层次的绿色贸易促进平台。
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政策环境。建立绿色贸易发展促进政策体系。研究制定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货物目录,逐步纳入进出口统计体系。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强化国际环境公约受控物质进出口许可管理。指导地方培育低碳贸易双循环企业和低碳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加强经验复制推广。
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贸易合作。加强与重点市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合作,推动建立绿色低碳贸易合作工作组。积极参与绿色贸易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深化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扩大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参与多边和区域绿色贸易议题交流合作。
专栏5、构建绿色贸易体系重点举措
绿色贸易推进行动。围绕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贸易发展方向,从规模、结构、效益等方面研究建立绿色贸易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价指标为导向,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监管统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地方的作用,培育一批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打造一批绿色低碳贸易平台,加强碳足迹追踪监测,促进我绿色贸易规模、质量不断提升。
绿色贸易促进平台。选择条件成熟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产业集聚区先行先试,研究设立一批低碳贸易示范基地,支持基地完善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革新技术工艺、采用绿色原料,引导基地企业加快贸易绿色低碳转型。
(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国内国际标准转化,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推动国内标准走出去。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推动国内国际质量认证结果互认,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国际化发展。
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平台。推动外贸企业多渠道拓展内销市场,引导更多国内采购商积极采购出口转内销优质产品。培育一批运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国内商品交易市场。引导外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物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国内物流企业发展国际业务。建立健全内外贸企业交流合作机制。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作用,打造更多更好的内外贸一体化线上平台。
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动能。支持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扩大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等领域,强化“三同”公共服务。推进商产融合,推动商贸流通业与一、二产业跨界融合,实现“以销定产”,促进内外贸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鼓励内外贸资源整合,推动行业组织、企业联合体与国际采购联盟加强对接。
专栏6、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举措
内外贸一体化促进行动。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搭建转内销平台。支持国内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企业走国际化经营道路,构建高效畅通的全球物流网络。加强数字化改造对接,实现生产端到消费端数字直连。
“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平台市场化发展,完善“三同”企业和产品的信息公示渠道,构建平台信誉维护体系,保证平台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加强与各商业平台信息对接、数据互通,改善平台使用体验,广泛宣传“三同”对行业价值提升成效,强化服务企业功能。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推动基地创新公共服务,孵化培育电商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基地设立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实训基地,鼓励电商平台及企业通过开辟专区等方式,积极开展出口转内销、扩大进口,协同发展国内国际业务。
(七)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保障粮食、能源和资源安全。加快推进进口来源多元化,提升维护贸易通道和关键节点安全能力。培育国际大粮商,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支持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加强国际运输战略合作,提升海外能源资源全链条进口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完善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吸引境外客户参与,加强交易行为监管和风险防控,培育国际化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完善定价机制。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加强能源资源行业规则国际合作。
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积极发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承接转移示范地、加工贸易产业园等载体作用,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开发开放平台功能,充分发挥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作用,推动加工贸易业态模式、对接机制、政策协同等创新,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整体承接能力。支持开展产业链招商,着力吸引上下游关键配套环节,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依托各类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完善配套产业,打造一批以产业链为纽带,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支撑、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的外贸企业集群。指导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基地管理服务机构,支持营造有利于创新要素聚集的环境,搭建研发、检测、营销、信息、培训、物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支持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发展质量。
推动贸易和双向投资协调发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资更多投向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等领域,发挥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产业聚集和开放平台优势,带动产业升级和贸易质量效益提升。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境外投资立法。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
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合作、自建等方式,在重点市场建立完善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开展仓储、展示、接单签约、批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推进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认定一批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鼓励地方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培育省级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售后云服务、备品备件保障、远端诊断维修等服务模式。
强化国际物流保障。构建与外贸规模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物流体系,实施快递“出海”工程。多渠道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推进畅通国际铁路、道路货运通道,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物流选择。规范进出口环节运输、物流、港口、码头、口岸、国际货代等经营行为。
专栏7、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重点举措
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设立基地工作服务站、委托行业商协会、专业公司或基地龙头企业等形式,为基地企业提供拓展国际合作、品牌培育、宣传推广、业务培训、信息交流等服务。每3年对基地进行评估并动态调整。搭建基地合作和交流平台,促进基地间对口合作。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推广产业链“链长制”,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资力度。大力发展研发、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外贸产业从东部地区积极有序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转移。
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深入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关键产业链,培育一批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完善现代供应链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加强供应链风险监测与预警分析,推动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和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
国际营销体系建设行动。重点推动汽车等行业品牌企业建设国际营销服务网点,探索建设备品备件库、检测维修平台、技术服务中心等。实现境外营销服务网点覆盖全球100个主要市场。国家级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数量达到15家左右。指导地方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工作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行动。培育一批区域间合作互济的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园。新认定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择优认定若干示范地。加强产业对接合作。鼓励地方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给予更加灵活的土地、财政等政策支持。
贸易投资融合工程。推动贸易与投资、贸易与产业融合发展。以外资促外贸,支持地方健全“产业链图谱”,通过产业链精准招商稳链固链强链,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吸引更多外资项目落地。以对外投资合作促外贸,提高对外投资合作水平,完善境外生产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商品、服务、技术和标准出口。
(八)深化“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
加快贸易通道建设。完善贸易畅通网络,构建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贸易大通道。支持中欧班列发展,加快构建以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大通道和信息高速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为依托的互联互通网络,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拓展中欧班列回程货源。高水平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支持地方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推动国际陆运贸易规则制定,推进铁路多式联运运单物权化。
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建设“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大市场。创新发展丝路电商合作框架,推进合作机制建设,丰富合作层次,促进产业对接,扩大产品进出口,支持地方和企业与伙伴国深度合作,培育地方合作集群,推动电商企业加强海外网络建设,加强模式创新和治理经验分享。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规则谈判,构建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
升级贸易畅通平台。创新发展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等展会,发挥好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中拉基础设施合作论坛等平台作用,打造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合作平台。
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强化经贸政策沟通,推动商建更多贸易畅通工作组、投资合作工作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和电子商务合作机制。支持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及中国—印尼、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等合作示范区。深化与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合作,高质量执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推动更多公共卫生和社会民生项目落地。
专栏8、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重点举措
对外贸易畅通行动。推进机制畅通,用好已建立的双边贸易畅通工作组平台,推动商建更多贸易畅通工作组,做到应建尽建。推进渠道畅通,鼓励地方、行业搭建可覆盖全国的线上展会平台,鼓励赴重点市场开展贸易促进活动。推进物流畅通,促进构建与外贸规模相适应的国际物流体系。推进结算畅通,提升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
(九)强化风险防控体系。
健全贸易摩擦应对体制机制。加强中央、地方、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协作,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应对贸易摩擦工作格局,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探索建设应对贸易摩擦综合试验区,推进全国预警体系建设,发挥各类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作用,加强对重点企业分类指导,提高企业应对和防范贸易风险意识和能力。用好贸易政策合规机制,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和能力。拓展双边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应对不公平竞争等行为。
提升贸易救济政策工具效能。研究完善对外贸易调查制度。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建设,指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健全贸易救济调查工作体系,加强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开展服务公平竞争环境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案件效果评估。加强官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贸易救济规则谈判。
完善现代化出口管制体系。实施出口管制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健全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优化出口管制许可制度,加强精准管控。加快出口管制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出口管制调查执法,有效打击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加强出口管制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发达国家放宽对华出口管制。妥善应对外国滥用出口管制等歧视性行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
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健全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优化完善禁止、限制进出口技术目录,完善技术进出口协调监管、专家咨询等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促进境内外知识产权同等保护,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
(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扩大贸易领域开放合作。推动货物贸易领域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放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稳妥推进金融领域开放,积极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依托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探索放宽贸易准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货物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
深化双边和区域合作。更好发挥双边高委会、经贸混(联)委会等作用。加强同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经贸机制对接,积极开展促贸援助。完善同日、韩、东盟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机制。强化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机制,落实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充分发挥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作用,完善与欧洲国家企业家委员会合作机制,务实开展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保持与美各级政府和工商界经贸沟通,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合作。
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围、提质、增效,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优化自由贸易区布局,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贸协定,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和高标准实施,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推进中日韩自贸谈判进程,稳步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务实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自贸谈判,推动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共建单一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推动以负面清单方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加强自贸协定宣传、推广与实施。
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维护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继续推动恢复上诉机构正常运行,建设性参与渔业补贴、投资便利化、电子商务、服务贸易国内规制、中小微企业、贸易与环境等议题谈判和讨论。深入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亚欧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大图们倡议、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合作机制,贡献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绿色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等新兴领域规则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和加强党对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外贸工作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贸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化外贸“放管服”改革。
研究修订对外贸易法及配套法规规章。适时调整进出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简化优化通关流程,不断提高通关效率。
进一步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又好又快办理出口退税。创新服务贸易监管模式,设立自我承诺等便捷通道,减少服务进出口企业合规成本。建设跨境贸易投资综合法律支援平台,做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发挥贸促机构、行业组织在贸易促进、信息交流、标准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应对摩擦等方面作用。
(三)优化财税政策工具。
加强合规性评估,丰富和完善财政政策。用好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等,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进一步加大对贸易创新发展和绿色转型支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政策支持,加快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关税结构,促进消费和产业升级。
(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提高覆盖面。更好发挥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市场,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依据市场化原则,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进一步培育短期险项下保单融资业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外汇避险产品,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提升汇率避险能力。
(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外贸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以外贸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将外贸人才纳入各类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国际贸易相关学科建设,强化外贸领域专业技术培训,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经贸领域智库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贸易规则的专家。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人才交流合作。
(六)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统筹协调指导。各地方、各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制定落实举措,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做好相关规划、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研究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多渠道、多层级、多角度开展宣传引导。
“十四五”对外贸易“三个重点”清单(25个)
一、重点平台(15个)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全球服务贸易联盟
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海外仓
绿色贸易促进平台
“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
二、重点工程(4个)
贸易双循环企业培育工程
边贸富民强边工程
数字强贸工程
贸易投资融合工程
三、重点行动(6个)
服务外包转型升级行动
内外贸一体化促进行动
绿色贸易推进行动
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行动
国际营销体系建设行动
对外贸易畅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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