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科[2021]23号 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1]23号 2021-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交通强国建设步伐,现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印发给你们,请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工信部联科[2017]332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工信部联科[2018]109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工信部联科[2020]61号)配套使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2021fagui/7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