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iso体系认证
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中央法规1998年国税函[1998]765号 关于工业企业安装铝合金门窗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失效]

国税函[1998]765号 关于工业企业安装铝合金门窗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安装铝合金门窗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失效]

国税函[1998]765号      1998-12-15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9]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文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西安飞机工业装饰装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装铝合金门窗征收营业税的请示》(鄂地税发[1998]3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186号)第二条规定的精神,对工业企业生产铝合金门窗后直接为用户安装的行为,除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外,还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税额为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1998fagui/6347.html
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重庆iso体系认证_重庆法律咨询_渝企惠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

免费预约专人一对一服务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筹划/企业实缴/知识产权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