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财产保险公司支付的问题的批复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财产保险公司支付的问题的批复
安庆市地税局:
你局《关于对财产保险公司支付的安全奖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税政四发(1998)65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
财产保险公司支付给一个保险期内安全行车、无赔偿事故驾驶员的安全奖,不属于保险赔款性质的所得,而是因工作出色而获得的一种奖励,在支付时,应按“其它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1998fagui/5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