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iso体系认证
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中央法规1998年国税函[1998]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防工程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8]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防工程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防工程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8]77号      1998-02-06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近接一些地区询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民防空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21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之前已成立并获利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按照《通知》法规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国家从鼓励发展人民防空工程出发,对外商投资我国人民防空工程,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因此,凡符合《通知》中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享受税法法规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下发前已获利并按法规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充抵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款。

  以上请遵照执行。

  1998年2月6日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1998fagui/5803.html
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重庆iso体系认证_重庆法律咨询_渝企惠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

免费预约专人一对一服务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筹划/企业实缴/知识产权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