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iso体系认证
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中央法规1997年财税字[1997]3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字[1997]3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字[1997]30号       1997-03-18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08年第48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生产副食品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直接供应给大、中、小学生的快餐、方便食品的企业或车间,其产品不进入市场,执行内部供应价格的,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对生产其他副食品的企业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本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1997fagui/5374.html
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重庆iso体系认证_重庆法律咨询_渝企惠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

免费预约专人一对一服务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筹划/企业实缴/知识产权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