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1996]443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韩国亚洲航空公司开通釜山一北京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韩国亚洲航空公司开通釜山一北京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
国税函[1996]443号 1996-07-1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韩国亚洲航空公司开通釜山一北京往返定期航班的通知》(民航运[1996]475号)转发你局。对其通航所涉及的税收问题,请根据我国和韩国政府于1994年3月28日在北京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定书的有关法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九日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1996fagui/5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