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iso体系认证
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中央法规1995年国税发[1995]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税务检查证专用印章的通知

国税发[1995]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税务检查证专用印章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税务检查证专用印章的通知

国税发[1995]93号       1995-05-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4]271号)下发以后,各地反映,税务检查证按规定加盖钢印后,经塑封即压平不易辩识。为此,经研究决定,发证机关报可启用税务检查证专用印章,并不再加盖钢印。现将印章式样规定如下:

  一、印章规格:直径为2.2cm。

  二、印章中心:为五角星。大小0.8cm(角与角的直线为0.8cm)。

  三、印章字体:采用4号仿宋体。

  四、印章名称:XX省国家税务局或XX省地方税务局。

  五、印章颜色为大红色。

  本专用印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参照身份证发证机关印章式样刻制并管理。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1995fagui/4597.html
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重庆iso体系认证_重庆法律咨询_渝企惠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

免费预约专人一对一服务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筹划/企业实缴/知识产权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