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iso体系认证
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中央法规1995年国税发[1995]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武汉市税务局违反国家统一税法擅自制定下发“120条”情况酌通报

国税发[1995]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武汉市税务局违反国家统一税法擅自制定下发“120条”情况酌通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武汉市税务局违反国家统一税法擅自制定下发“120条”情况酌通报

国税发[1995]26号        1995-0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4年4月8日,原武汉市税务局以《税收文件法规汇编特辑》(内部文件,不得翻印和外传)的形式制定下发了供科(股)、所长以上干部掌握执行的《关于实施新税制及搞好企业的税收政策措施意见》(《意见》共计120条,以下简称"120条")。现经国家税务总局查实,在120条政策措施中,属于违反国家统一税法、擅自制定的税收政策有63条:属于自行放宽税收政策、部分有问题的有13条。这些法规和做法严重干扰了新税制的贯彻执行。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决定:

  一、对因执行"120条"而挂帐欠交的1.19亿元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款,责成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全国统一税法法规限期清欠催收,全部征收入库;

  二、对因执行"120条"而少征的0.15亿增值税款(现已无法收回),请财政部按财政管理体制法规扣减地方财力。

  三、1994年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统一税法,以达到公平税负、平等竞争。但新税制刚刚执行,原武汉市税务局不请示报告,未经授权擅自制定与税法和中央政策相抵触的税收政策,这是完全错误的,现通报全国。原主要领导要作书面检查,并上报总局。

  在此,总局重申,为了维护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各地必须切实纠正执法走样、自行其是的做法,使新税制真正落实到位。绝不允许擅自改变税率和税法法规,变相减税免税,降低税收负担。各地要认真开展新税制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对问题严重而不报告、且不纠正的,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附件: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和认真检查纠正违背统一税法错误行为的报告(略)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1995fagui/4501.html
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重庆iso体系认证_重庆法律咨询_渝企惠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

免费预约专人一对一服务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筹划/企业实缴/知识产权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