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规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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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21]34号 财政部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民航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34号 2021-7-8 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岛封关运作前,允许进出海南岛国内航线航班在岛内国家正式对外开放航空口岸加注保税航油,对其加注的保税航油免征关税、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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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2021-6-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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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厅发[2021]54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54号 2021-07-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编写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加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宣传力度,指导有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意愿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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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1]2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国办发[2021]24号 2021-7-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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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就业[2021]535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支持政策典型经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支持政策典型经验的通知 发改办就业[2021]535号 2021-7-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不断进步,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就业灵活化成为持续性趋势,新兴职业种类越来越多,灵活就业占总就业人数比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在支持灵活就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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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办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e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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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2021-07-09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现将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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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税函[2021]131号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署税函[2021]131号 2021-07-08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充分发挥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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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函[2021]100号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54号(财税金融类242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54号(财税金融类242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1]100号 2021-7-9 李汉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西部承接,东部转移’税收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缓解部分地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压力,确保对企业应退尽退,2019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明确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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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函[2021]107号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55号(资源环境类238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55号(资源环境类238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1]107号 2021-7-9 陈百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转移支付制度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多年来,中央财政积极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初步建立起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为主,多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一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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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函[2021]106号 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706号(财税金融类170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706号(财税金融类170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1]106号 2021-7-9 丁秀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西部地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长期以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等对包括怒江州在内的生态重要地区给予倾斜支持。一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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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函[2021]105号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63号(财税金融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63号(财税金融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1]105号 2021-7-9 蔡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燃油税返还基数和切块规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按照“不挤不占”的原则,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据此,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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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函[2021]99号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81号(财税金融类215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81号(财税金融类215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1]99号 2021-7-9 余留芬、蒙启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为缓解部分地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压力,确保对企业应退尽退,2019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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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函[2021]101号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96号(农业水利类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96号(农业水利类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1]101号 2021-7-9 江利平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南水北调水资源税(费)分享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水资源税(费)的征收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8〕79号)规定,向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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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函[2021]104号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05号(财税金融类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05号(财税金融类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1]104号 2021-7-9 金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部分企业留抵退税中央与地方分担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缓解部分地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压力,确保对企业应退尽退,2019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明确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