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央法规 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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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的通知 各级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并经2020年7月21日第十三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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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20]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发[2020]8号 2020-7-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 2020年7月27日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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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 2020-07-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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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0]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26号 2020-07-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启动建设以来,创新资源不断集聚,创业活力持续提升,平台能力显著增强,有力带动了创新创业深入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对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带动作用,促进双创更加蓬勃发展,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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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2020]25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发[2020]25号 2020-7-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进一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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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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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3号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3号 2020-0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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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就业[2020]55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下半年稳就业保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下半年稳就业保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就业[2020]557号 2020-07-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行和就业造成巨大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不失时机推进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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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20]11号 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20]11号 2020-07-21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推动形成市场化筛选及科学管理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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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0]第10号 2020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补报名公告
2020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补报名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0]第10号 2020-07-21 根据2020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现将考试补充报名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00至8月6日24:00。报名系统入口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或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n/)。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等相关事项详见《2020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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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0]2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24号 2020-07-15 税总发[2020]48号 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既立足当前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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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指引(试行)
金融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指引(试行)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3.5.3.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以下简称“鉴证人”)开展金融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鉴证人承办金融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以下简称“研发费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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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投资税务风险管理咨询业务指引(试行)
企业境外投资税务风险管理咨询业务指引(试行)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3.4.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企业境外投资税务风险管理咨询服务,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办企业境外投资税务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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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纳税风险评估业务指引(试行)
房地产业纳税风险评估业务指引(试行)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3.3.2.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房地产业纳税风险评估服务行为,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根《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专业税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办房地产业纳税风险评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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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
企业重组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 ——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第3.4.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企业重组税收策划业务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基本指引》、《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办企业重组税收策划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