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税规定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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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20]32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六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六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0]32号 2020-11-17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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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规[2020]2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津政办规[2020]21号 2020-11-08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8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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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综[2020]3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财综[2020]39号 2020-10-26 市城市管理委,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涉及灵活就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工作的通知》(财办税〔2020〕13号)以及天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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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规[2020]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 津政规[2020]6号 2020-10-25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充分保障车船税纳税人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在本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车船税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减征车船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本市仍按乘用车辆车船税按年减征2个月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款。 二、本市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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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20]2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2020]21号 2020-10-2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4日 天津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不断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明确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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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2020-10-15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启用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做好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印制企业 新版二联折叠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负责印制; 新版五联折叠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天津市路征印务有限公司负责印制。 二、发票监制章 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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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于2020年10月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 廖国勋 2020年10月14日 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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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2020-10-09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市油价调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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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医保局发[2020]73号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21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的通知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21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0]73号 2020-09-25 各区医保局、人社局、税务局、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和《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69号)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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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20]27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增加天津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国家储备商品企业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增加天津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国家储备商品企业名单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0]27号 2020-09-22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7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天津利达杨庄粮库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优质小站稻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天津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国家储备商品企业名单,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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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发[2020]123号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期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期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20]123号 2020-09-16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效能,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参保单位和群众全月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求,经研究,现就调整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时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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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提示 尊敬的缴费人: 为做好2020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工作,按照《天津市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具体措施》(津财社〔2020〕41号)的文件要求,提示如下: 1.2020年我市残保金的征缴期限为9月16日至11月30日。 2.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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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就组字[2020]6号 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意见》的通知 津就组字[2020]6号 2020-09-11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市人社局代章) 2020年9月10日 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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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社[2020]41号 天津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具体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具体措施》的通知 津财社[2020]41号 2020-09-10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天津市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具体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残联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