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规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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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会协[2020]181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会员继续教育学时视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会员继续教育学时视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京会协[2020]181号 2020-11-24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及非执业会员: 为了加强北京地区“两师”行业会员继续教育服务力度,有效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保持良好的职业胜任能力,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经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同意我会所属会员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视同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学分,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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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会[2020]2259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财会[2020]2259号 2020-11-16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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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致广大缴费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致广大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缴费人: 社保费征管改革关系到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民生福祉,也关系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相关部署,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本月征期为11月9日至11月25日,为确保您的权益不受影响,请您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确保征期内在缴费账号中存入足额费款。 对于企业您需重点关注:大部分企业可以沿用银行批扣的方式。在2020年11月1日前,企业已经在人社(医保)部门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且符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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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20]2270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占道费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占道费的通知 京财税[2020]2270号 2020-11-10 市交通委,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涉及灵活就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工作的通知》(财办税〔2020〕13号)有关要求,现将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占道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7月28日起,对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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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经建[2020]2288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财经建[2020]2288号 2020-11-04 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补偿力度,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我市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提供更充分的融资担保服务,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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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英文参考文本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英文参考文本 各会计师事务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海外经营规模大幅提升,国有企业年度决算报表中涉及境外资产的比重和重要性也不断提高,因此国有企业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外文表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目前相关管理部门尚未发布英文版本,为协助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国有企业更好的完成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上报工作,北京注协国际业务专业技术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中文模板翻译制作了英文参考文本(参见附件1、2),供行业从业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参考。 因会计准则不断更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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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9号 2020-10-30 现将《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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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监发[2020]2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0]29号 2020-10-29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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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综[2020]2139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收费票据改革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收费票据改革工作的通知 京财综[2020]2139号 2020-10-27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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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为了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京津冀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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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0]第5号--注册会计师参与反舞弊调查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0〕第5号--注册会计师参与反舞弊调查 京会协专[2020]11号 2020-10-12 舞弊,是企业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单独或共同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行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和演变衍生,舞弊形式随之不断产生新的变化且更具隐蔽性,致使审计风险进一步加剧。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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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0]29号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0]29号 2020-10-09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2019年第167次市委常委会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动态增长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就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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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20]1979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7年度第十三批、2018年度第十二批、2019年度第七批和2020年度第一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7年度第十三批、2018年度第十二批、2019年度第七批和2020年度第一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20]1979号 2020-10-09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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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 一、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 三、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分别于10、11、12月初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在银行代扣前请按照上述缴费标准保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