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5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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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税[2010]101号 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继续实行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继续实行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沪财税[2010]101号 2010-12-31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取得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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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金融办通[2010]38号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金融办通[2010]38号 2010.12.2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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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进[2007]35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确认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确认问题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7]35号 2007.9.4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针对各税务分局在退(免)税审核中反映的实际操作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有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1、生产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销售收入,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非离岸价成交的,可扣除实际发生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费用。在计算扣除时,企业必须提供国外运费、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