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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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12]5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征收车船税的通告》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征收车船税的通告》的通知 津地税地[2012]59号 2013-1-4 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市人民政府第45号令)的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车船税的征收工作, 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征收车船税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征收车船税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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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代扣代缴增值税申报抵扣有关事项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代扣代缴增值税申报抵扣有关事项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2012-12-3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现对本市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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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征[2012]2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2]20号 2012-12-31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滨海新区一至六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票据管理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有关要求,自2013年1月1起,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用票单位和个人向主管地税局申请领用发票时,可根据核准的用票数量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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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3号 2012-12-31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有关要求,自2013年1月1起,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现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用票单位和个人向主管地税局申请领用发票时,可根据核准的用票数量直接领取发票,不再缴纳发票工本费。 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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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发[2012]80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2]80号 2012-12-28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及有关单位: 为保障企业用工,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市领导关于实施定向定量帮扶的指示精神,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津人社局发[2012]29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动态监测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在辖区内用工大户、重点企业普遍建立用工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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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 津市财政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 津市财政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2012-12-2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现对我市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公告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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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12]14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九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九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2]143号 2012-12-17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天津银监局拟定的《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 (市商务委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市工商局 市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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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纳税人填开机打普通发票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纳税人填开机打普通发票的紧急通知 “营改增”纳税人在领购发票后,需在2012年12月1日零时后,在客户端软件中做以下操作,才能正常下载涉及“营改增”的发票版面信息进行发票填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1、请先确认机打普通发票开票系统(离线单机版)的软件版本号。登陆开票系统,点击菜单“系统管理”——“关于”(见图1),核实版本信息V1.10,如果版本信息不符,请先进行系统升级。 图1 2、核实版本无误后,登陆系统点击导航界面的“基础信息”—“企业信息”,进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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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为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为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2012-11-28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有关税务机关为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2年12月1日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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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申请资料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申请资料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 2012-11-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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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2]40号 天津市关于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通知[部分失效]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通知[部分失效] 津财税政[2012]40号 2012-11-26 税屋提示——依据津财法[2020]8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本法规第一部分“税收收入归属”按照国发〔2016〕26号规定执行;第二部分过渡政策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执行;第四部分适用期已满不需要继续执行。第二部分过渡政策中政策依据财税〔2012〕71号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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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非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非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2012-11-22 为加强个人转让非住房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个人非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个人转让非住房,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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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2012-11-21 为保证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发票缴销。自2012年12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或本公告列明可继续使用到2013年3月31日的发票外,一律停止使用地税发票。试点纳税人无其他地税开票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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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天津市关于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2012-11-21 为保证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发票缴销。自2012年12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或本公告列明可继续使用到2013年3月31日的发票外,一律停止使用地税发票。试点纳税人无其他地税开票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