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2021年工作计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决定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数量
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人数为500人。其中,省级注协推荐450人,以各省级注协入会10年以上会员数量为基数进行分配(见附件1);中注协推荐50人。省级注协自行决定推荐人选中的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比例,原则上非执业会员不超过20%。
二、评定条件
(一)资深会员的一般条件
1.入会10年以上(含10年),执业会员入会时间自注册会计师注册之日起计算;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
3.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遵纪守法,从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对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调查的会员,不得参加中注协资深会员评定。
(二)资深会员(执业)的细化条件
1.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3)担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在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新业务拓展、国际化发展和诚信执业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参加中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突出,多次承担中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承担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担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2)担任过省部级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3)获得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以及财政部中注协会员培养(高端班)项目证书。
(三)资深会员(非执业)的细化条件
1.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
(3)担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2.为更好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参加中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突出,多次承担中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承担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担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2)独立出版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著作(含翻译国外审计、会计类著作和文献),或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
(3)担任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4)获得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以及财政部中注协会员培养(高端班)项目证书。
三、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会员个人申报(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依据《办法》以及本通知要求,个人会员经所在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注协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级注协审核、推荐(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省级注协按照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本地区资深会员推荐的各项工作。
省级注协审核申请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对符合条件的,填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汇总表》,连同个人申请表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形式上报中注协。
(三)中注协评定、发布(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中注协秘书处对省级注协上报的推荐材料和直接推荐人选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提出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提请中注协注册管理委员会审议。
中注协注册管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候选人的实际情况,提出资深会员建议名单。资深会员建议名单在中注协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中注协常务理事会根据公示的情况,审议资深会员。评定结果在中注协网站、《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及相关全国性报刊上公布。
请各省级注协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于10月31日之前,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见附件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汇总表(见附件3)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中注协。
各省级注协推荐资深会员候选人,应当坚持优中选优,不搞平均主义,坚持按照民主程序,鼓励采取差额方式组织评选。
中注协联系人:注册部 石磊
联系电话:(010)88250132
电子邮箱:shilei@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附件:
1.各地方注协第四批资深会员推荐人数表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汇总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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