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iso体系认证
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地方法规天津市津国税退[2004]5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退[2004]5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退[2004]50号             2004-9-7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须凭加盖外经贸部门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领并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按规定附齐有关资料后,在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认定手续。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如发生撤并、变更情况,应持有关部门批准撤并、变更的有关文件和已办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领并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或变更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注销或变更退税认定手续。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00四年九月七日

  附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tj-fg/9336.html
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重庆iso体系认证_重庆法律咨询_渝企惠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

免费预约专人一对一服务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筹划/企业实缴/知识产权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