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律规定 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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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4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64号)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调整了电子申报软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级,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一)调整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新增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填报的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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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通用定额发票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通用定额发票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2014-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于2014年2月1日起,启用新版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有奖)发票》适用于饮食业,发票规格213mm×77mm,发票面额按人民币等值划分为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5种面额。 二、新版《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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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征[2014]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通用定额发票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通用定额发票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4]4号 2014-1-28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防范和打击假发票,保护消费者和纳税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14年2月1日起,启用新版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有奖)发票》适用于饮食业,发票规格213mm×77mm,发票编码、代码规则不变,发票面额按人民币等值划分为壹元、伍元、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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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4]2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4]2号 2014-1-26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滨海新区第一至第六地方税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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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车辆购置税办税地点与办公时间调整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车辆购置税办税地点与办公时间调整通知 根据我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变化情况,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对我市车辆购置税办税地点与办公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24日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工作站暂停止对外办公。 二、自2014年1月25日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及所属宝坻、市行政许可中心、一站式、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工作站(市所、津东、津南、津西、津北、滨海分所,以下简称车管所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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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4]1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七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七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4]1号 2014-1-8 各区县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中国国际商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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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流[2004]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货物运输业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货物运输业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津地税流[2004]1号 2014-01-02 一、对代开票纳税人一律就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收费,按综合负担率征收税款。其中,对内资纳税人的综合负担率由5%调整为6.63%,对外资纳税人的综合负担率由4.7%调整为6.33%。 二、对认定为代开票纳税人的企业附属非独立核算的货物运输车队,凡能单独核算公路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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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及有关涉税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及有关涉税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2013-12-3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有关规定,为保障我市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后普通发票使用及有关涉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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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4]1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冬季取暖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冬季取暖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4]14号 2013-12-31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4年起调整我市居民住宅供热价格,同时,相应提高供热采暖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对提高后供热采暖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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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货劳[2013]1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货劳[2013]15号 2013-12-31 各区县地税局、滨海一至六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地税登记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范围,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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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13]3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征收车船税的通告》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征收车船税的通告》的通知 津地税地[2013]39号 2013-12-30 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市人民政府第45号令)的规定,为做好2014年度车船税的征收工作, 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征收车船税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征收车船税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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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地方各税申报缴纳期限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地方各税申报缴纳期限 注: 1、采用委托银行划款的定期定额户需在三、六、九、十二月的8日前将应纳税款存入税款预储账户,逾期需到主管地税局申报纳税。 2、营业税附征税费、土地增值税、国税附税及实行汇总缴纳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的印花税,征期同营业税。 3、金融业(银行)的营业税按季申报。 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 (1)特殊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年终一次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境外取得所得应纳的税款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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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税人核对税务登记信息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税人核对税务登记信息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天津将在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请目前尚未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手续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2013年12月30日前与当地国税机关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以免影响正常经营。 天津市国税局营改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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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3]40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税局 天津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税局 天津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3]40号 2013-12-25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市地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征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