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律规定 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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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7号 2017-1-1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本法规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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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2016-12-30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征管,有效防范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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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积金委[2016]6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津公积金委[2016]6号 2016-12-28 各区,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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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2016-12-27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局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安排,我局在以前年度清理的基础上,对截至2016年6月30日前以我局名义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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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5号 2016-12-22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确认商品房销售收入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收入。 二、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中装修成本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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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2016-12-16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我局制定了《天津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16日 天津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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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试运行上线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试运行上线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适应广大纳税人对机打普通发票信息比对的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巧妙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天津国税移动客户端(安卓版和苹果版)中开发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移动终端机打普通发票信息扫一扫比对系统(简称“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运行。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既能方便纳税人,又能缓解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的压力,是天津国税践行“互联网+”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具体情况和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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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设医疗收费专用普通发票式样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设医疗收费专用普通发票式样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2016-12-12 为适应税收管理要求,结合我市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增设天津市医疗收费专用发票A类,包括:天津市医疗挂号、诊察费专用发票(A);天津市医疗门诊收费专用发票(A);天津市医疗住院收费专用发票(A)三种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设发票种类 (一)天津市医疗挂号、诊察费专用发票(A)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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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2016-12-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本文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推进国税、地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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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2016-11-29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做好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规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重新修订了《天津市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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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2号 2016-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凡转让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区分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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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征[2016]3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6]34号 2016-11-25 各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11]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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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会[2016]118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财会[2016]118号 2016-11-15 税屋提示——依据津财会[2019]35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各代理记账机构,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我市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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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屋契税退税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屋契税退税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2016-11-14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现将房屋契税退税问题公告如下: 办理房屋契税退税的纳税人,需向房屋所在区县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地方税务机关自接到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税手续,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送交国库,作为税款退库的法定凭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