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律规定 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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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5]4号 天津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国税一[1995]4号 1995-01-28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补充规定第一条、第三条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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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三[1995]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三[1995]4号 1995-01-24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稽查分局: 为加强宏观调控,保证中央财政收入,有利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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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三[1995]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三[1995]2号 1995-01-24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稽查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94]财税字074号)转发给你们,并明确以下两点,请遵照执行。 一、对企业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流转税应并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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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5]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华北电管局所属北网电力企业增值税预征的定额税率和征收率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华北电管局所属北网电力企业增值税预征的定额税率和征收率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津国税一[1995]1号 1995-01-05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补充规定废止。 红桥、塘沽、汉沽、大港区及蓟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华北电管局所属北网电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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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企三[1994]45号 天津市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企三[1994]45号 1994-12-30 税屋提示——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11年1月4日起, 本法规全文失效。 塘沽、汉沽、大港、保税、开发、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区财政局,五县财政 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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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征[1994]4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销货退回及折让、折扣业务开立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销货退回及折让、折扣业务开立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征[1994]40号 1994-12-19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最近,我局发现一些单位对销货退回及折让、折扣业务开立发票不尽一致:有的企业已入帐货物发生销货退回没有取得购货方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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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三[1994]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199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199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三[1994]8号 1994-12-19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一、关于企业弥补亏损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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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三[1994]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我市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我市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三[1994]1号 1994-12-09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中企处、市财政局财税管理三处: 为加强对我市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保证中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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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二[1994]39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流转税、所得税等几个税政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流转税、所得税等几个税政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国税二[1994]39号 1994-11-28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第一条、第三条废止。 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塘沽、汉沽、大港区国家税务局,五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涉外稽征分局: 新税制实施以来,市局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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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三[1994]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非银行金融企业税收、财务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非银行金融企业税收、财务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三[1994]2号 1994-11-23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中企处: 为加强对非银行金融企业的征收管理,统一税政,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证中央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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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二[1994]1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单位出租房屋占用的土地、场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单位出租房屋占用的土地、场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地税二[1994]16号 1994-11-18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出租房屋及场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出租给其它单位(包括出租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个人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场地,由出租房屋及场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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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4]15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一[1994]15号 1994-11-02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为贯彻全国流转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依法治税,根据国务院、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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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征[1994]1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丢失发票及税务证件登报声明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丢失发票及税务证件登报声明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征[1994]13号 1994-09-22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涉外分局: 为加强发票和税务证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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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4]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国税一[1994]8号 1994-09-13 税屋提示—— 1.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第一条(一)(二)、第二条(二)废止。 2.依据 津国税一[1998]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若干增值税规定的通知,本法规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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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二[1994]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行业个人收入采取定率定税征收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行业个人收入采取定率定税征收的通知[全文废止] 地税二[1994]4号 1994-9-11 税屋提示——依据 津地税所[2006]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取得劳务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税分局,开发区地税分局: 近年来,我市对个人所得税收征管工作一再加强,税款逐年增加。但由于个人收入隐蔽,税源零散,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为切实强化征管,减少税款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